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
1.甲方委托乙方在该区域内销售甲方供应的产品,乙方不得在该区域外经营。乙方应赔偿甲方因其超区域经营造成的损失。
。
二。乙方以自己的名义销售,并独立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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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甲方以双方同意的价格向乙方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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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委托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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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数量、质量和品种交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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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接受乙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销售的存货,以及因质量问题由第三方退回给乙方的退货。如被无理拒绝,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额外费用。
乙方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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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妥善保管寄售货物,并对因故障造成的任何损坏或损失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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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寄售商品以适当方式销售,因乙方过错造成商品延误或无法销售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
3.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的价格和期限支付已售出部分的货款;
。
4.如在约定期限内商品未销售完,应及时通知甲方及时处理,以免因延误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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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词 (verb的缩写)付款方式:
委托培训合同、审计鉴定合同、委托投资合同和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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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及物动词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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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甲方未能按时交货或货物质量不合格,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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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乙方未能按时付清逾期销售额,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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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果乙方欠款超过人民币,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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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双方争议的解决方案:
双方之间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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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协议的有效期从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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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X.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