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业主委托乙方出售该房屋。产权证编号甲方自愿购买上述房产,并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
(小写)元。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的售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甲方同意按照双方签订的付款方式,或乙方书面指定的其他方式,按期向乙方当面支付全部购房款。甲方支付的订金将在甲方支付最后一笔款项时转为货款。
第三条。如果甲方未能在本合同付款方式规定的时间内付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每延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延迟付款金额的百分之一。如甲方逾期超过天(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解除合同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乙方不退还押金。
第四条。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持本合同及相关证件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并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甲方应支付办理房产证过户和产权转移手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以及代理出售该房屋的费用,如甲方需要贷款服务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付款方式:
委托培训合同、审计鉴定合同、委托投资合同和委托书
第六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大写)解决争议。
移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附件及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补充: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资格证书号码: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邮政编码:
代理人:经纪人:
电话: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