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本项目建设任务的优质、高速完成,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遵循平等、互利、自愿、公开的原则,甲方与信誉好、资金实力强的乙方合作,委托乙方采购项目建设所需的工程材料/设备。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共同达成并签署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采购项目范围内的下列工程材料/设备:
第二条委托方式
1.乙方根据甲方承诺的条件,以自己的名义与供应商签订材料/设备采购合同..但乙方应指示供应商开具以甲方为付款方(买方)的发票,并将发票原件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复印件移交给甲方
2.乙方无偿接受甲方的委托,处理本合同约定的委托内容。
第三条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
1.合同金额:根据材料/设备的预计数量和双方约定的材料/设备单价,预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_ _ _ _ _ _万元。(见附件)此金额为估算或设计工程量的估算金额,不能作为最终结算和支付的依据。最终结算金额由双方签订的材料/设备实际消耗量乘以材料/设备单价确定。
2、工程季度/月度计量:
每季度/月前,甲方应对乙方在该季度/月采购的、经监理、质检员和试验检验合格的、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材料进行签认。乙方应负责提供采购的相关材料/设备。
甲方在核对乙方季度/月份采购的材料/设备数量后,根据双方约定的单价计算乙方季度/月份完成的材料/设备的付款。扣除质保金等所有扣除的费用后,该对账单将由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认可,并作为月/月付款的依据和竣工结算的凭证。甲方收到业主支付的当期计量工程款后,甲方财务人员将核实该书面协议,并在日后向乙方支付实际应付金额。
3.工程竣工结算:
本协议全部工程完工,监理和业主验收合格后,甲方将与乙方结算本协议工程的完工
根据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季/月报表进行工程竣工结算,报表中的质量保证金按工程竣工结算金额的%扣缴。该报表经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认可后,作为工程竣工付款的依据。
4.余额的支付:
合同价格的剩余%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为年,从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无质量问题或乙方已完全履行保修义务的,余款在保修期满后_ _ _ _ _日内付清,保修期间不计利息。
第4条材料/设备的质量
1.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和交通部颁布的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以及本项目业主的相关要求。应根据甲方、业主和监理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如材质报告、出厂合格证等),经甲方检验、报监理、业主认可后方可用于工程。
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任何时候(即使在验收和测量之后),如果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以任何方式(包括政府质量监督部门、业主、监理工程师或甲方组织的各种检查)被发现不合格或存在质量隐患,乙方必须负责返工费用及由此产生的罚款和损失。
4.如因乙方负责采购供应材料/设备等原因,导致乙方在各级单位组织的各种检查评比中未获奖或受到处罚,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如果甲方业主、监理或质检工程师发现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符合施工规范要求,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应负责免费退还有缺陷的材料/设备,由此造成的迟交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因乙方采购和供应材料/设备的责任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缺陷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双方的义务
(1)甲方的义务
1.负责每季度/每月按时对乙方材料/设备进行计量和结算;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向乙方付款。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条件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并及时向供应商支付甲方所需的材料/设备款;
2.主要材料/设备进场前应按要求提供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样品需经业主、监理和甲方确认,否则不得使用。
3.主要材料/设备进场时,应按要求提供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根据国家规定,乙方应配合监理单位对需复检的材料/设备进行取样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4.所有原材料/设备、半成品、组件、设备等。用于工程的必须有质量证明书或检验证书,否则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的工程,乙方还应负责对原材料/设备、半成品、构件、设备等进行复检的义务和费用。
乙方承诺按时足额向材料/设备供应商支付货款和其他款项。如果乙方未能按时足额向材料/设备供应商支付货款和其他款项,导致甲方直接向材料/设备供应商付款,甲方有权直接扣除应付给乙方的款项(包括质量保证金)。如乙方未能按时足额向材料/设备供应商支付货款及其他款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6.供应商违反与乙方签订的合同,应及时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7.乙方负责所有材料/设备的卸货费、材料/设备在现场的二次搬运费和垂直运输费。
甲方与业主签署的施工合同及所有文件对乙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乙方必须遵守。
第六条委托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之日止。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如有合同争议,应首先通过充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武汉铁路运输法院诉讼。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执四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后生效。(如本合同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在签订合同前附上授权委托书)。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合同订立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