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语的本质
要正确理解言语,必须从道德上树立正确的言语观。只有正确的言语观,才能认识到言语区别于其他口头形式的本质属性,才能恰当准确地把握其内在规律和特点,从而驾驭它,发挥其最大的社会效益和功能。
也正是出于这一目的,一些公共演讲的研究者和演讲者根据自己对公共演讲现象的理解做出了不同的定义,以此来揭示公共演讲的本质。这一讨论无疑对公众演讲的研究具有积极意义,值得肯定。但由于以往对演讲术缺乏深入的研究,以及每个人的视角和理解不同,所以众说纷纭。
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直到近几年,有些作品已经有了这样或那样的定义,但总是不够全面,难以揭示本质。什么是演讲,即演讲的本质是什么?这确实是当前亟待回答的问题。因为定义揭示了事物的本质,只有正确回答了什么是演讲,才能掌握其内在规律和特点,发挥演讲最神圣的社会作用。
列宁曾指出:“物质、自然规律、价值等等的抽象。总之,一切科学的(正确的、庄重的、非废话的)抽象,都更深刻、正确、完整地反映了自然。”(引自《毛泽东选集》第一卷,第263页。)要揭示言语的本质,使之符合“科学抽象”,需要从言语现象入手,抓住它最普遍、最基本的东西。
言语是人类的一种社会实践。它的主要特点是综合性、直观性、现实性和艺术性。作为一个整体的言语活动,索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说话者(主体)、听众(客体)、主客体之间的交流、主客体在一起的时间(时间环境)。这四者缺一不可,也就是说,没有任何条件,任何言语活动都无法形成。但仅凭这四个条件,还不足以揭示言语的本质属性。因为任何一种艺术活动都有自己独特的物质交流手段,形成自己的特殊规律,揭示自己活动的本质特征。演讲活动也不例外。演讲者要想表达自己的观点,陈述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从而达到影响、说服、感染他人的目的,就必须使用与其内容相一致的传播手段。作为言语的传递手段,主要有:有声语言、情景语言和主体形象。
1.口语(口语)是言语活动中最重要的物质表达手段,是信息传递的主要载体。
它由两个要素组成:语言和声音。它以流动的声音承载思想和情感,直接诉诸听众的听觉器官,产生效果。
我们对有声语言的要求是吐字清晰准确,声音清晰圆润甜美,声调、语调、声音、节奏变化丰富。我们应该注意形声美。它具有时间艺术的某些特征,是受众听觉接受和欣赏的对象。
二、情景语言(演技)是说话人的姿势、动作、手势、表情等。它是流动的肢体动作,辅助有声语言承载思想感情,吸引观众的视觉器官,产生效果。
因为它是流动的,它存在于一瞬间,又飞走了,这就要求它准确、生动、自然、和谐优美,具有表现力和说服力。只有这样,拥有“能感受到形式美的眼睛”的观众才能唤起他们的美感,获得启迪。它具有空艺术的某些特征,是观众的视觉接受和欣赏对象。然而,体态语言虽然加强了有声语言的感染力和表现力,弥补了有声语言的不足,但如果离开有声语言,就不能直接、独立地表达其思想情感意义。
这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有声语言和体态语言都不同于现实中的其他有声语言和体态语言,因为它们都具有一定的艺术性;也不同于舞台艺术中的声乐语言和体态语言,因为它们不是纯粹的艺术。
第三,主形象。
演讲者独自在观众面前发表演讲。这样,它就必须以其整体形象,包括体型、外貌、衣着、发型、举止等,直接吸引观众的视觉器官。总的来说,整个主体形象的美丑、好与坏,不仅直接影响着说话者思想感情的传达,也直接影响着受众的心理情绪和灵感享受。这就要求音箱在自然美的基础上还要有一定的装饰美。这种装饰美是以说话者本人为基础的现实主义的装饰美,与舞台艺术的个性化、艺术化的装饰美肯定是不同的,这就要求在满足说话者思想感情的前提下,注重装饰的朴素、自然、轻盈、得体,以及自然、大方、优雅的仪态。只有这样,才能有利于传达思想感情,达到演讲的良好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