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素养,着力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推动创建城市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门源县2001-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及县创建城市指挥部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宣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切实增强群众文明交通意识,规范文明交通行为,提高群众文明素质,为城市建设工作做出应有贡献。
二。活动的主题
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安全,树新风。
三。参与者
文明交通劝导员主要是县直部门、各省州驻县单位工作人员、驾校学生、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每个路口安排2-4个单位,每个单位调入人员不低于本单位干部职工总数的40%(含志愿者、三支一扶、见习岗位、公益性岗位、临时员工等。).参与者必须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的精神,热心公益,以身作则,做文明行为示范的标兵。根据报名人数和红绿灯路口,各单位合理分组,轮流值班。
四。工字续时间
从12月10日开始,长期坚持开展志愿服务劝导活动。每天劝导时间分为三个阶段:9:00至12:10,中午12:10至1:20,下午1:20至1:30。
动词 (verb的缩写)说服内容
各单位志愿者的主要职责是:上街执勤,行人、非机动车不遵守交通信号灯;行人走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不走斑马线,在机动车道等车,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机动车逆向行驶、违规带人、闯红灯、随意停车等不文明行为。是用来说服的。
不及物动词保障措施
(1)统一标识。文明劝导员要佩戴红袖章,手持小红旗,在劝导时间进行引导。
(2)注意仪表。文明劝导员要注意自身形象,保持衣着整洁、端庄、精神饱满,在规定时间内按时上岗,做好文明礼仪标兵。
(3)忠于职守。文明劝导员要按时到岗,积极协助执勤交警维护交通秩序,坚决有效地劝阻和制止交通违法行为。在此期间,志愿者要争做文明行为的模范、文明知识的宣传员、文明秩序的维护者。交接班时要做好交接工作,不能有空岗位或缺岗。
七。工作要求
(1)增加曝光度。县电视台要对文明劝导活动进行跟踪报道,对不文明现象和行动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曝光。
(2)建立对接机制。公安、交通等部门应当公开联系电话,便于文明劝导员在劝导过程中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劝导志愿服务安排表详见附件。牵头单位将全面负责。各协调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积极配合,及时调配人员,安排责任心强、事业心强的人员上街执勤。
(三)加强监督检查。劝导期间,县创城办、县文明办、团市委将不定期组成检查组对志愿服务进行检查,对认真负责的单位和志愿者个人进行表彰,对活动不重视、消极应对的单位,下一年度不得参加各级文明单位评选;各级文明单位已暂停2001年度精神文明奖,对文明单位给予黄牌警告,直至取消文明单位资格。劝导期间,严禁志愿者擅自离岗,不做与本职岗位无关的事情,不跟人一起贴吧或聊天,对工作不负责或在岗不作为的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4)组织岗前培训。县创城办、县文明办、共青团县委、县交警大队于12月7日下午2: 30在会议中心对各单位进行岗前培训,要求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精神文明的领导准时参加。
(5)提供后勤支持。县创城办为劝导员提供统一的臂章、哨子、指挥旗等装备,培训时统一发放。各有关单位要确定一名活动联络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并于12月7日1时前将联络员名单和部署人员名单报团市委。要合理安排被调配人员的工作时间和劝导时间,保证按时上岗,每天为每名被调配人员发放交接班记录表,做好交接班记录。各单位联络员负责整理活动记录表(每周不少于2张),做到活动有迹可循。每份记录表将作为创城工作的重要考核依据,由各牵头单位收集整理,活动结束后上报团市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