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目内容
为提升新农村建设的文化内涵和特色,加快农村精神文化建设步伐,促进农村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结合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传承保护优秀历史文化、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为重点,充分展示地方文化和民俗的独特传承,展现名人和仁人志士的美好事迹,反映人民奋斗创业的光辉历程。激发农村群众对美好家园的荣誉感、归属感和幸福感,教育引导他们尊重优秀文化传统,弘扬优良民俗,守好乡愁,共同营造美好人居环境,为全省“工业强县、农业名县、美丽家园为主题”建设提供文化凝聚力和精神动力。
二、施工原则
(1)统筹规划,协调发展
要把村史馆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与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与加强和巩固党的基层组织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村史馆“保历史、政务优先、育人为本”的积极作用,协调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以人为本,明确主体
并明确强化乡镇党委政府和村级组织在村史馆建设中的主导地位,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激发农民创办村史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文化参与感、获得感和认同感,形成向上向善的社会风尚。
(3)突出特色,因地制宜。
深入挖掘每个村庄的村史、村情、文化底蕴、民俗风情。从各村的土地、地貌、经济基础、文物等实际情况出发,建设“一村一品”村史馆示范点,不搞大拆大建、照搬照抄。
(4)整体示范推广。
突出工作重点,优化资源配置,分步实施,分类指导,先行试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三。建设内容
(1)制定标准
在发展基础好、文化底蕴和特色鲜明的村庄,至少建设一个村史博物馆示范点。发挥示范点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每个行政村(社区)建设一个村史博物馆。
(2)选址和面积标准
村史馆的选址应以安全、方便为原则,充分利用现有的公共住房设施(村级活动场所、祠堂等。)在村里。也可以选择历史建筑或特色建筑,实现建筑保护与利用的统一。村史馆建筑面积应在20平方米以上。
(3)基本内容
以村史、村规民约、民风民俗、名人名人、产业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家风家训等为内容。作为基础板块,将建设村庄特色功能展示馆。
(4)呈现方式
挖掘村落在生产生活、饮食、服饰、节日、家风家规、村训村规等方面的传统文化。通过村史小册子、村史碑刻、图文资料、实物陈展、视频影像等形式,全方位呈现村落的历史变迁,传承地方文化和民俗。
1.图形材料
馆内陈列的资料应包括文字介绍和图片展览,展示村庄历史、村容村貌、村名、村贤、村风、村俗、村物、村艺、村训、村愿等。照片要突出新老对比,充分展现农村大变化、生产大发展、生活大提高的显著成就。
简介应说明本村概况、发展特点、经济状况、农民生活、典型事例、荣誉等;图片应结合文字材料,包括村容村貌、历史沿革、名人、高考状元、道德模范、工农业生产、文化生活、生态环境、教育卫生等。
2.实物展览
如果村史馆面积较大,建议增加劳动工具、生产资料、生活用品、家居陈设、衣食住行、工农业产品等实物或模型的展示。不同年代、不同时期的,配以简单的文字描述或场景介绍,从而真实记录乡村发展轨迹和历史变迁。
3.荣誉展示
主要展示各种荣誉证书、奖牌、证书等。获得表彰的村集体和优秀村民,规格较高的奖项要放在显著位置,并配以简报,充分展示该村各领域发展的突出成就。
(5)使用和管理
村史馆建成后,由村“两委”负责管理。应指定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熟悉本村情况的人员专职或兼职负责日常管理工作。要注意选拔和培训村史馆的讲解员,加强日常维护,充分发挥场馆的教育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