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廉洁自律的保证
为逐步完善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控制、自我纠错的廉洁自律制度建设,结合我局党支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http://fanwen.haidian.o
1.党员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审计,严格执行审计程序,敢于维护法律尊严,充分体现审计的独立性、权威性、公正性和全面性。
二是党员不准利用审计权力徇私舞弊,收受贿赂,枉法裁判,侵害被审计单位利益,损害政府和审计形象。
三、党员在完成审计任务时,要坚持清正廉洁,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审计纪律。
1.不准被审计单位安排住宿;
2.不接受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宴请;
3.不得无偿使用被审计单位的车辆;
4、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旅游娱乐活动;
不得随意使用被审计单位的通讯工具和办公用品;
6.不接受被审计单位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7、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与审计无关的要求;
不准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公私费用。
四。党员不得在公务活动中参加用公款支付的业务消费活动。
五、党员在工作和生活中不准参加迷信和宗教活动,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集体上访活动。
6.党员不得利用婚丧嫁娶、生日、子女参军、升学等机会。,而且不允许他们借机敛财。
珲春市审计局党支部
2004年2月
党员廉洁自律的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