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发热学生管理报告
学校部门:
为贯彻落实2009年10月北京市教委、北京市卫生局召开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和发热学生管理工作,现印发如下通知:
2.根据市卫生局、市教委、教委的规定,学生一旦发热,应休息不少于7天。北京的学生原则上允许在家观察休息,其他地方的学生要求住隔离宿舍。
3.校医院每天向各科室通报发热学生名单,各科室根据通报的发热学生名单和因病缺课学生名单及时跟踪情况,并帮助动员外地学生住进隔离宿舍。要求学生按规定休息7天,并将7天后返校学生名单报卫生厅苏39211:bjk @ http://fan Wen . Haidian . o
4.外地学生在隔离宿舍生活观察,要求各部门安排自己的人员照顾被隔离的学生,如买饭、打水等。医院为被隔离的学生和负责护理的人提供口罩。
学生复课时应持医院的诊断证明或假条,或校医院的假条,复课日期不得早于假条日期。
6.患甲型H1N1流感的学生复课时应持有疾病控制部门出具的诊断证明和隔离证明。各科室应将诊断证明和隔离证明复印件提供给校医院存档。
7.宿舍要继续做好温度监测和日报工作。如果有发热学生,校医院会及时通知发热学生所在宿舍的宿舍工作人员。苏老师配合监督北京来的同学回家,外地来的同学住学校的隔离宿舍。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办公室
2009年十月十一日
《关于做好学校发热学生管理工作的报告》来自:查字典模本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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