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我国第五次宪法修正案。这次宪法修改吸收了新时期我国社会主义改革的许多理论和实践成果,其规定和内容举世瞩目。既符合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要求,又遵循宪法发展规律。
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指出,修改宪法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和正确政治方向;依法严格遵循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确保人民的意志得到人民的反映和支持;坚持宪法部分修改不作大修改的原则,顺应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要求,遵循宪法法律发展规律,维护宪法连续性、稳定性和权威性。宪法发展的规律之一是,必须依照宪法和法律,通过宪法和法定程序对宪法和法律进行修改,同时必须保证宪法法律修正案内容与修正案前内容的历史连续性。
中国宪法是与党团结带领人民进行的实践探索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其显著特点和基本规律就是随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和发展。自1994年中国第一部宪法诞生以来,中国宪法一直处于探索、实践和不断完善的过程中。1992年宪法颁布实施后,根据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发展,先后于19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进行了四次修改。实践证明,宪法的每一次修改都符合国情、实际和形势,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有力地推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有力地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是空发展的时候。自2004年修改宪法以来,党和国家的事业发生了许多重要的发展和变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不移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和变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的十九大作出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战略部署,确立了新的奋斗目标。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对我国宪法进行适当修改,及时用宪法确认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修正案体现了国家“指导思想”发展的阶段性和连续性。修正案体现了国家“根本制度”的稳定性和权威性。修正案体现了国家“宪政体制”的权威地位和至高无上的效力。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作出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上升为宪法规定,必将充分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要作用,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宪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