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暑期实习报告: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
7月14日至7月14日,在广东杰凯律师事务所实习。在为期一个月的实习中,我强烈感受到了学习法律在理论和实践上的差异。通过这次实习,我对以后如何更好地学习专业知识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以下是我在实习过程中的经历和体会:
第一,做人做事
凯律师事务所很小,只有两个执业律师,一个见习律师,一个见习律师,一个行政人员(兼律师助理)。不过,小机构都是好的。小机构的机构和运作相对简单,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简单。适合我这种没有太多实践经验的大二学生。而且对于实习生来说,可以接触到不同类型的案件,有时候人手不足的时候可以直接参与办案。
执业律师一般都很忙,忙着和委托人沟通,收集证据,上法庭,查资料,很少带实习生手拉手。我们实习生要想学到东西,完成律师交给的任务,就要从执业律师和律师助理做起,虚心求教,用心观察。所以,和见习律师、律师助理甚至行政人员搞好关系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可以给自己创造一个和谐的工作环境和舒适的人际环境;另一方面,用真诚取得他们的信任后,你真的可以从他们身上学到很多东西。无论从专业技能上还是从做人做事上,他们都会毫不吝惜的提醒和指点。
我们怎样才能获得他们的信任?内心不怕失去,多帮助,主动关心他人,感情投入,积极进取。比如你主动帮实习律师做事,分担他们的任务,他们往往会愿意教我们实习生做事。一方面,我们实习生确实可以减少工作量;另一方面,他们习惯了当实习学生,换个角色当老师能给他们带来成就感和荣誉感。所以他们也愿意教我一些事务方面的东西,比如起草合同要注意什么,案件中的法律关系如何理顺等。另一个例子是帮助律师助理做琐碎的家务(尽管律师助理的工作本来就很乏味)。我在事务所实习的时候,曾经有空的时候帮律师助理打印一些文件,去银行交律师费等杂事。久而久之,律师助理也有点感激我了。当我完成律师交给的任务有困难时,她会主动替我跟进,给我一些建议。
第二,在专业务实方面。
1.学会了如何理顺和分析一个案件的法律关系。
2.体验理论和实用主义的区别。
3.接待当事人的技巧。
在我事务所接待客户的一个月内,我发现接待客户是很有技巧的。事务所不同于公安机关、法律援助所等公益性组织。事务所是营利性的,接待当事人的最高境界是把当事人变成客户,但绝不能敷衍了事,否则只会弄巧成拙,适得其反。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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