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幼儿园道德建设的公共承诺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行风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对中小学、幼儿园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提高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民主评议。我们郑重承诺如下:
一是坚持依法治校,学校出台的规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规定。
二、实行校务公开,招生、收费等群众普遍关心的公共服务事项,及时全面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坚持育人为本,关爱每一个学生。
四、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五、落实“五严”规定,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六、落实收费政策,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收费项目和标准符合规定,收费行为规范。
七、公平公正招生,招生政策公开,考试录取公平公正。
八、落实惠民政策,完善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家庭贫困而辍学。
九、加强师德建设,教师爱岗敬业,廉洁奉公,为人师表。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歧视或侮辱学生。不得向学生出售或变相出售教材等商品。不要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接受金钱或物品。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或在社会教育机构兼职兼课。
十、畅通投诉渠道,设立投诉服务电话、意见箱或电子邮箱,设立校长接待日和家长开放日,定期举办家长座谈会,建立健全教师家访制度。及时反馈举报和投诉,严肃查处违规行为。《中小学幼儿园道德建设公开承诺书》来源于:查字典模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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