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环下亚厘毕道
中间大楼,五楼
行政长官
董建华先生
辞去(职务/工作/职位)
在此,我以书面形式向你提出我立即辞去香港特别行政区财政司司长的职务。
正如我在另一篇报道中向你解释的那样,我在2003年1月购买了一辆汽车,这给人以利益冲突的感觉,这一事实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2003年3月5日,我宣布提高首次登记购买汽车的税前价格。虽然我无意减少税收支出,但我不应该购买,以避免任何利益冲突的嫌疑。我承认我没有完全遵守《问责制主要官员行为守则》,尤其是第一条,即主要官员应避免不诚实、不公正或利益冲突的嫌疑。我为我的事件给政府带来的负面形象道歉。我愿意为我的错误承担责任,我相信在目前的情况下,辞职是我应该采取的行动。
我感谢中央人民政府和你们给我机会,以财政司司长的身份为香港市民服务。我也感谢你和在政府工作的其他同事在过去两年中给予我的支持和指导。我相信,在你们的领导下,香港一定能够克服当前的经济困难,早日实现振兴。
梁锦松
2003年3月10日
《梁锦松致董建华的辞职信原文》来自:查字典模本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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