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上海市进一步发展安全市场工作方案》的有关精神,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双方达成如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甲方的责任:
1.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管理和协调。如发现安全隐患,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如乙方拒绝整改,甲方有权终止房屋租赁合同。
2.发现乙方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告知乙方停止违法行为,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消防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
乙方的责任:
1.加强租赁房屋(土地)内的安全管理,配合甲方及相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如不按时、不完整或拒绝整改,甲方有权终止房屋租赁合同。
2.必须自觉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营场所(场所)的消防器材必须配备齐全并保持有效。
3.定期对经营场所(场所)的安全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与甲方沟通共同整改。
4.营业场所(场所)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告知甲方,不得隐瞒。
对于室内固定电源线路,严禁私自改动或非法搭接。必须变更的,应提出书面申请,征得甲方同意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实施。如有擅自接线,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拆除并切断电源。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