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武术协会散打
参加者:散打运动员(及其陪练)
1.在上述单位的组织下,参加者自愿参加20xx年4月29日至20xx年1月1日的泰山活动。
二。这个活动是陶冶情操,愉悦身心的健身活动,有潜在危险。参与者应该意识到这种情况。
三。参加者自行承担本次活动中的乘车、住宿、餐饮、门票等费用,交由协会统一组织安排。
四。组织者应对集体活动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
5.如在集体活动中,参与者未能服从组织单位活动负责人员的统一调配和管理,发生任何人身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的人身财产侵害、疾病等不可预见因素,协会不承担任何责任,参与者自行承担损失和赔偿结果。
不及物动词若在本次活动中,参与者的个人行为造成自身人身、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侵害,损失及赔偿结果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七。到达目的地后,组织单位如发现参加者因任何原因不能按要求完成活动,有权要求参加者在活动结束前退出活动。
八。参与者如因特殊原因要退出本次活动,必须告知组织单位,经组织单位确认后方可离开。参与者既然声明退出,就要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九。参加者要听从组织单位的安排,按照约定的时间开车、吃饭、参加活动。
X.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负责人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参加者及协会负责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本次活动结束。
参与者已知晓本协议内容,同意遵守上述条款,并签字确认:
散打负责人:
武术协会散打部
20xx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