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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责任合同书,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内容

安全责任合同书,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内容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我公司“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明确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实现。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经协商就安全管理责任达成一致,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甲方的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安全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2.有权对乙方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建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和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4.乙方有权检查乙方相关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证书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书。

监督和推动乙方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活动。

6.督促乙方做好环境保护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7.有权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专项管理检查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检查和审核乙方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9.监督检查乙方的安全施工作业。乙方严重违章施工作业影响甲方正常生产时,有权停止其施工作业,直至整改验收合格。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包括各级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员;各工种要有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要有证书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2.乙方明确负责同志,对本单位施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全责。

3.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上述法律、法规、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组织施工。对案件、事故、事件等承担责任。由于自身管理缺陷和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4.按照相关要求对项目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进行识别和评价,对评价出的重大危险源和重大环境因素制定管理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确保项目有足够的安全生产投入和有效实施。

6.乙方应为所有员工办理合法就业手续。管理人员必须有安全教育和培训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员工接受了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用于案例、事故、事件等。因乙方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的,乙方应承担其法律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7.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其劳动者的任何非法和扰乱行为。保持局势稳定,保护项目周围的人员和财产免受上述行为的侵害。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施工单位应对现场安全负全责。

(1)乙方在施工前应仔细勘察现场:

(2)本工程由乙方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必须严格遵循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9.甲乙双方领导必须对本单位员工进行认真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员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和规定。

10.施工前,乙方应组织现场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派相关人员参加。在施工过程中介绍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和要求,乙方必须检查并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并认真执行。

11.施工期间,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防火、防毒的规定,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定期检查,乙方必须限期整改隐患。

12、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双方自行配备,双方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防护用品。

13.双方人员必须仔细检查其所在的施工区域、工作环境、操作设施和设备、工具和器具。发现隐患的,应当立即停止施工,相关单位应当在施工前落实整改。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负责。

14、施工单位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备,在搭设、安装和交付使用前,应按规定会同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办理验收和交付手续。严禁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擅自使用者负责。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制度和门卫管理制度。做好工人和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遵守规章制度和纪律等方面的管理工作。严禁上班前喝酒,惹事生非。乙方应承担因自身管理不善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16.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员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7.乙方在施工期间使用的各种设备和工具由乙方提供,设备和工具的维护以及使用过程中的故障、损坏、丢失或人员伤亡由施工单位承担。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19.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告知操作人员相应的工作环境、操作程序、注意事项和应急措施,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和安全检查记录。

20、施工单位人员、施工现场脚手架、各种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示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或改动。如确定必须拆除变更时,必须经现场施工负责人和指派的安全员批准,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擅自拆除造成的后果由建设单位承担。

2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国家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过省、市、地区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的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考核持证上岗;中小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定机定人”,按规定持证操作;起重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和无证作业;严禁不懂电器和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和使用电器和机械设备。

22.乙方指派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满足施工要求,指派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上级部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100%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23.施工单位必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不准随意摆弄、损坏或偷盗。动用明火,必须办理三级动火审批手续,并设立防火监督员,出具监督工作交底,落实监督措施。焊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严禁无证操作。在生活区,禁止用电炉、碘钨灯照明取暖和烘烤衣物。不准擅自使用液化石油气。不要私自拉电线插座,不要躺在床上抽烟。

24.如果乙方需要使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应在使用前进行测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合格了才能用。如违反这些规定或未经甲方许可擅自拉接电气线路,后果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2.施工过程中,双方应注意地下管线和高低压框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应详细披露地下管线和障碍物。乙方应执行交底要求,如有情况,及时与甲方及相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26.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自觉到暂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手续,并到永宁县城建办(建设局)安全监督站和劳动局劳动保护检察处办理施工登记手续。

27.乙方必须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组织技术和安全人员进行自检和巡视,自觉接受和配合上级和甲方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2.乙方必须严格进行安全检查,如事故隐患整改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按规定进行处罚。

29.乙方应按相关要求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交接制度。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安全设施和设备不得使用。

30.乙方拥有和租赁的各种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行业技术标准,并具有良好的机械性能。各种安全保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上述设备,并对安全负全部责任。

31.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和场所悬挂安全标志和警示牌,并认真维护和管理,不得随意拆除或移动。

3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消防规定组织施工,明确消防责任人,自觉接受上级和甲方的消防安全检查,因消防管理缺陷和自身消防措施不力造成的火灾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3.乙方必须认真执行文明施工和卫生管理制度,保护环境,确保水、气、声、渣达标排放,保持现场整洁,保持办公区和生活区整洁,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努力实现既定的文明创建目标。

34.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向甲方负责人报告,并积极组织抢救,采取相应措施保护现场。如果必须移动现场的设备和设施以抢救受伤人员,应做好记录或拍照。

3.乙方应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和甲方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乙方隐瞒不报、擅自作伪证或破坏事故现场的,由此造成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36.如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乙方必须负责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接待和善后工作。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费用。

37.如果乙方是供货单位和安装单位,乙方应对供货过程中的交通事故和安装过程中的安全事故负全部责任。在保修期内,如因货物质量和缺陷造成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如果乙方人员在施工过程中造成人员伤亡、火警、火灾和机械事故(包括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甲方人员、其他人员和行人的伤亡等。),甲方有义务协助紧急抢救伤员,乙方负责事故报告、经济赔偿和善后处理。

三。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做好文明施工工作。

四。本协议与合同主体部分同时签署,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两份。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保修期满后终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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