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纪委“新姬发[21]2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本系统设立“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详细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切实领导。
1.我局召集全体班子成员、二级机构负责人、会计、报账员等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县纪委文件,提高相关人员认识。
2.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组长杜;成员:会计师、会计师和二级机构负责人。
二、认真自查自纠,建立监督机制。
根据县纪委文件要求,我局首先开展了对私设“小金库”的自查自纠。经过认真自查,发现我局不存在私设“小金库”的现象。不存在二级机构私设“小金库”的现象。经过自查,对所有二级机构起到警示作用。同时,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提高财务透明度,防止“小金库”的出现。
今后,我们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管好用好公私财物,杜绝任何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