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对照省、市、县委关于干部作风建设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结合实际,该镇党政领导干部公开承诺如下:
坚守基层。每周至少联系村里一次,了解、指导和监督工作;特殊情况下,每周至少打一次电话。每年至少联系帮扶5户困难户,至少联系1个集体经济项目。
坚持轻车简从。不用公款租车,就骑摩托车、自行车、溜达等方式在村里上班。
坚持节俭。在村级、镇级单位工作,坚持回镇食堂,不在村级吃饭,不在镇级单位吃饭,不在高档饭店、酒店吃饭。
坚持廉洁从政。不参加与工作有关的宴请或娱乐活动;外出学习、考察或出差不游览景点;不接受礼物。
不断学习。认真开展“五个一”学习活动(利用每周四晚“学习日”制度参加一次集中学习,每月读一本好书,每月提一个好的发展建议或意见,每年写一篇有价值的调研文章,每年在村里给农村党员干部上一堂好党课)。
坚持为群众服务。确保个人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随时接受群众举报,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和反映的问题,做好调查处理和答复工作,切实做好服务群众工作。
以上承诺,请全镇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人士进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