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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教育演讲稿800字,关于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演讲稿

法制教育演讲稿800字,关于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演讲稿

法学教育演讲

今天我准备教同学们一些常用的法律知识,让他们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发挥作用。

我们知道,我们处在一个信息时代,学生可以通过各种渠道接收各种各样的新事物,包括一些健康的东西和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能清楚地告诉他们吗?你有没有想过你的日常言行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法律至高无上,不可侵犯,谁触犯了法律,谁就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那么,什么行为是犯罪行为呢?要远离犯罪,这是学生首先要弄清楚的问题。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分裂国家的行为,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的行为,侵犯公民私人财产的行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行为,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都是应当依法惩处的犯罪。但情节轻微,危害较小的,不认为是犯罪。

犯罪有三个基本特征:

(1)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

(2)犯罪是违反刑法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

(3)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惩罚性。今天我们都是小学生,也就是说你们都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刑法》第17条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年龄和犯罪类型进行了限制。《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年满16周岁的人,由于身体和智力已经有了相当的发展,具备了一定的社会知识,已经具备了辨别是非的能力。

可见,法律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同时,也给予了一定的惩罚。然后有的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岁。在这里我要告诉你,如果你犯罪的时候还没到追究刑事责任的年龄,国家法律还是有处罚措施的,比如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感化院矫正等等。同时,我也不认为一个人犯罪需要很长时间。俗话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从小养成了各种坏习惯,以后就很难改正了。平时不注意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意自己的言行,不按各种规章制度办事,最终会酿成大错。在这里,我给同学们举几个真实的案例,说明未成年人因为不知道法律如何规范自己的行为,不了解犯罪的概念而犯下大错:一个是2002年的一个14岁中学生投毒案。这个案例发生在去年4月的一个下午,当时这名学生咬了一口自己买的不用的冰袋,往里面倒了一些老鼠药,放在附近一所小学教室的课桌抽屉里。第二天,案件侦破后,投毒中学生后悔了。他说他不想杀任何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严重的后果已经造成了。学生的后悔代替不了法律的惩罚。根据刑法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后来那个同学被判了10年有期徒刑。

让我们给学生们讲一个发生在2002年的案例。被告人刘年仅一岁。他原本是四中的学生。他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在网吧玩,觉得挺好玩的。他以后经常在网吧玩。之后他一直沉迷于玩网吧和游戏机,但父母不给钱。我该怎么办?他想到了向他的同学要钱。一天,当他在四中的操场上玩耍时,他看见了他的同学方和刘。你之前和别人打架,被打的人让我去拿医药费。我认识社会上很多人,但是我不给钱就找人杀了你。方害怕了,于是他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后来,刘又三次向方索要,共计六十余元。有一次,刘强迫方带他去找方的父亲骗,借了三十块钱。最后一次,被告人刘强迫方拿五十元。用玻璃刮方的手掌,用烟头烫方,要求方第二天中午把钱交给刘。本案中,方某将此事告知其父亲,方某父亲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刘在庭审中说:“我觉得敲同学的钱很好玩,但我不知道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刘后来被判处两年和六年有期徒刑。

另一个案例发生在2001年夏天:杜某十四岁,从高一到高五,成绩都很好。小学毕业即将升入初中的那个夏天,他在和同学玩耍时,认识了李某等混在社会上的人。他看到李只比自己大两岁,却比自己潇洒多了:李为人豪爽,经常带杜去网吧、游戏厅等地方玩。他很佩服李某,就天天跟着他。李口袋里的钱很快就用完了。李对杜说:“我们现在没钱玩,要玩就得赚钱。”两人一合计,杜决定抢劫一个他认为有钱的同学。杜带李等三人趁同学父母上班,同学独自一人时,到同学家中抢劫,同时将同学打成重伤。公安机关迅速破案,抓获李、杜。9月1日,杜某坐在牢房里懊悔不已。他痛哭流涕,“今天是上学日。我多么想背着书包去上学啊。那时候我只是想玩玩。我没觉得我的行为违法。我后悔了。”但法律是无情的,谁犯法谁受罚。

上面列举的例子只是典型案例。我知道有些学生其实很聪明,但是他们不需要学习,而且

《法学教育讲座演讲》来自:查字典模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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