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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联防队工作心得,联防工作总结

治安联防队工作心得,联防工作总结

联防队明确提出把做好群众工作作为联防队的首要职责。警务室建好了,警察下沉到位了。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提高群众工作水平,是基层派出所民警正在探索和实践的重大课题。在我们心连心的帮助下,我们可以完成一件了不起的事情。作为一名长期在基层工作的警察和战士,笔者的体会是,要做好群众工作,必须注重“三个三”。

首先,我们必须克服“三个观念”

第一,要克服把自己当成管理者,把群众当成简单管理对象的错误观念。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基层民警无法理顺与群众的关系,总认为自己是代表政府管理人民群众,群众才是公安机关的管理对象。因此,他们总是以管理者的身份颐指气使,利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摆架子,“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无形中把自己放在了群众的对立面,人为地拉近了干警与群众的距离。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首先要理顺警民关系。

第二,要克服与自己无关的错误观念,把群众的帮助当成额外的负担。在农村,应当充分肯定的是,随着法制宣传教育的不断深入,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提高,遇到难、窄的事情求助法律和公安机关的行为明显增多。但是,有一个现象不容忽视。群众不知道该归哪个部门管,总是愿意给派出所和警察打电话求助。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也体现了群众对公安民警的充分信任。,冷冷地说:“这件事不是我们的责任”,然后把群众拒之门外,也没有耐心细致地解释,也没有告诉应该去哪个部门处理。其实老实、憨厚的农村人都是讲道理的。只要你把道理解释的很好,没有人会故意为难别人。

第三,要克服认为是小事的错误观念,对群众要求我们做的事情不屑一顾。依法及时侦破刑事案件、查处治安案件,无疑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但是,就广大农村而言,群众向我们求助的,都是丢了一只鸡,少了一条狗,断了一棵树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这些事情有的根本达不到公安机关的立案标准,治安处罚也是于法无据。但在我们民警眼里只是“小事”,在群众眼里却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正是因为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一拖再拖,得不到解决,日积月累,邻里之间、干群之间的矛盾,摩擦导致纠纷,纠纷演变成决斗,直至成为治安或刑事案件,影响农村治安的和谐稳定。所以“群众利益无小事”这句警语,应该像警钟一样永远回荡在我们的耳边。农村派出所民警要积极参与民间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努力协助党委、政府或村干部协调解决这些“小事”,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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