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6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刚才,省教育厅领导对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和部署。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下面,我受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党组委托,总结全市教育系统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6年主要任务,并对新一年工作提出几点要求。
一、200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及2016年主要任务
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委、局机关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传达部署具体工作,坚持抓好各种监督效能的落实,确保了“两个责任”的落实。二是深入贯彻八项规定精神。深入开展反“四风”活动,发送廉政信息1万余条,严格落实上级要求,压缩委局领导办公室和学校面积,通报违反八项规定问题40余起。巩固“不送礼”活动成果被《中国纪检监察报》等多家媒体报道。三是加强廉政文化教育。做好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的理论宣传,“党风廉政教育月”等一系列活动广泛开展、深入人心。四是推进廉政风险防范体系建设。推进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保障教育公平和效益。严格执行施工、采购等招投标和教师招聘、职称评定和聘用程序,使“阳光工程”落到实处。第五,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001年,全市教育系统立案党纪、政纪处分26起,查处违纪违法案件31起,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2016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重点抓好四个方面:
一是围绕一条主线,落实《准则》和《条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廉政知识测试、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不断营造氛围,进一步推动党规党纪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二是落实两个责任,违约时问问题成为常态。各级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参照今年出台的《xx市教育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榕教党组1号),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全面领导责任,切实督促本单位、本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做到业务工作和反腐倡廉工作两手抓。
三是紧盯三个节点,持续推进作风建设。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各种不收手、逃避组织监督的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越往后执纪越严。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大对工程、财务、惠民资金分配和使用、学校租赁、教师招聘和调配、数据订阅、师德师风等重点领域和重点对象的专项检查力度。做好校长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和学校基建专项审计。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建设、违规择校、索要饭卡、向学生和家长集资劳务等腐败问题,切实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加强信访监督,警惕腐败。主动适应反腐败“零容忍”新常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信访举报,处理重大信访案件线索,坚持深入一线,切实做到“事事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是坚持四个着力,加强纪检监察部门自身建设。注重思想引导。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增强看齐意识,坚持党性原则,讲政治。注重锤炼团队作风。完善教育培训、知识测试、考核评价等干部培训机制,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注重内部监督。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以身作则,严查纪律,坚决查处违纪违规行为,以案谋私。着力深化“三转”。深化纪检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纪检监察部门“转变职能、方式和作风”,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二、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刚才,我们回顾了201年的工作。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仍然存在的一些不足和问题。一些县(市)、区和学校“两个责任”意识不强,行动迟缓。某种程度上,择校和老师补课补偿的问题还是存在的。省委在检查2014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时指出,“其管辖范围内有两起存在择校问题的腐败案件”。今年年初,省委巡视组也指出“我市中小学仍存在‘发纸条’、‘打招呼’等问题”,并点名某县(区)。在市纪委十届七次全会上,市纪委书记修高星在工作报告中两次直接提到教育系统。一是2001年市纪委查处个别学校违规招生;二是2016年要“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择校、违规招投标背后的腐败问题”。从上述问题看,说明教育系统少数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单位和学校“四风”问题还一定程度存在。
面对反腐败的新形势新要求,全市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增强敏感性,进一步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委关于反腐败的形势判断和工作要求上来。坚持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坚持不懈反对“四风”,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努力营造清正廉洁的教育环境。
三、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切实提高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水平。
一是强化“两个责任”。实行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反腐败体制机制的创新,也是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关键。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围绕中心任务,切实履行责任,切实领导和组织到位;认真遵守纪律,问好问题,负责任,做好工作。
二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章、党纪和党规,特别是要加强对新准则新规定的学习,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监督检查,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和规矩的政治责任,组织专门力量对惠民政策落实、教育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工程基建、大宗物资采购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的再监督职能,督促、协助相关业务部门开展上述检查活动。
第三,要继续检查和纠正不正之风。违规择校、教师有偿补课、教辅材料散乱是当前群众最痛恨、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是党风政风的严重败坏者,必须齐抓共管加以纠正。做好作风建设,必须增强前瞻性,紧盯作风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苗头,警惕潜在的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防止不良之风反弹。
四、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确保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他们要真抓实管,时刻抓严管,集中精力抓责任落实,抓纪律严明,抓作风建设,建好班子,带好队伍,搞好风气。要积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监督执纪问责,依纪查处信访案件。
二要完善工作机制。我们要完善协调机制。要建立健全业务主管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做到业务工作延伸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要完善监督机制。要建立监督考核机制,通过监督检查、考核评估,形成上级领导下级、上级促进下级、工作压力逐级传导的有效局面。
三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四种形态”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的体现,是推进监督执纪问责的基本原则。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纪律在法律面前,层层设置防线,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违纪问题及时处理,充分发挥纪律和规矩的正面导向作用和惩戒警示作用,进一步把监督执纪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同志们,做好教育系统反腐败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以对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定信心,开拓进取,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