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交警同志们:
因本人于20**年7月31日上午10时许驾驶车牌号为晋L * * * *的车辆行驶至临汾市尧都区临汾火车站时,随意停车倚靠,违反交通法规,给正常车辆和行人造成不便。虽然没出事,但也构成了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如果后果将不堪设想,会危及他人和自己的生命安全,或者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影响城市风貌。在这里我做一个深刻的检讨:
临汾火车站附近道路不宽敞,车流量大,人来人往密集,容易形成拥堵。但是为了一时省事,无视交通法规,违法停车20分钟,无视国家安全条例,当着交警同志的面违反交通法规。这种行为确实很恶劣,是我平时忽视交通法规和社会公德的表现。经过交警同志的痛定思痛的批评教育,我深刻认识到这种行为的不道德性和交通危害的危险性,容易造成他人或车辆的安全隐患,导致意外事故或本应完全避免的事故。
今后,我不仅要从自己做起,杜绝随地停车的不良习惯,还要说服其他和我一样行为的同志一起遵守和维护交通秩序。
非常感谢交警同志的批评教育,充分体现了警民和谐,让我改变了之前对交警敬礼只会罚款扣分的印象。我再次为我的违章停车感到羞愧。
我在此传达
欢迎
违规者:* * *
20**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