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居民(消费者)之友:
你们好,伙计们!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食品安全。为充分保护农村居民(消费者)健康和合法权益,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六部门正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
重点对象是:农村小作坊、商店、摊点、餐馆、摊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以及农村集市和食品批发市场。
重点类别为: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饮料、调味品、乳及乳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高消费的食品类别。
主要的违法违规行为有:
1.假冒食品(使用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不真实信息);
2.侵犯“山寨”(食品包装标签、文字和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误导消费者);
3.食品造假(假羊肉、假狗肉、假驴肉等。涉及食品造假);
4.“三无”食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证);
。劣质食品(以次充好,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6.过期食品。
春节临近,农村食品供需两旺。希望广大农村居民(消费者)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意识,知假、辨假、不买假,积极举报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杜绝假冒伪劣食品的存在空!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构筑农村食品安全的坚固防线,共建美好家园!最后,祝农村消费者阖家团圆,春节快乐!
在农村发现假冒伪劣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