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市委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全面落实,把全市监督检查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曲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的重大意义。
监督是各级党委及其所属部门落实领导工作的重要环节和方法,是保证各项决策落实的有效手段和有力武器。监督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顺利实施,关系到党委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是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关键一年。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重要,监督工作比以往任何时候都突出。各级党委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充分认识做好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党委的各项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真正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明确督查工作任务督查工作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履行督查职能,当好参谋助手。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重大决策和重大部署、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和全委会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抓好上级党委、市委对阶段性工作和专项工作重要部署的督查。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要抓好督办,直至解决。对上级党委、市委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事项和调查研究、现场办公时提出的重要意见落实情况,要立即进行专题调研,做到批必查、查必清、清必办、办必有成效。当前,要突出农业和农村经济、文物旅游开发、园区经济、招商引资、市属重点企业运营、重点项目建设、平安曲阜建设、先进教育活动等重点工作。,积极开展督查,确保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完成市委、市政府年初确定的年度任务和目标。
三。不断提高监管质量。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改进方法,注重实效,不断提高监管质量和水平。坚持把“求真务实、狠抓落实”贯穿决策全过程,把决策执行的实际效果作为监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衡量监督成效的唯一标准。专(兼)职督查人员要根据领导意图,突出重点,分清轻重缓急,将督查任务落实到相关部门和部门,明确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在督查过程中,要及时掌握督查动态,跟踪落实进度,确保决策落实到位、取得成效。
要认真快速地做好督办事项,做到事事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重要督办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负责查处。建立健全报告制度,接到上级交办的督办事项后立即组织办理,并书面报告办理结果;对一些因情况复杂、协调等原因一时无法完成的督办件,要及时向交办部门报告原因和阶段性进展情况。上报的办理报告必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定签发后提交。反馈意见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讲真话、报实情。交办部门要对督办件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调查不力、情况不清、结论不准的反馈件退回重新办复;对逾期不报、隐瞒不报、谎报或失职渎职的,通报批评,追究主要领导和具体承办人的责任。
四、加强对督导工作的领导。
要建立和完善监督工作的领导责任制。各级党委要不断强化督查工作的主体意识,把督查工作作为自己的重要职责,纳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为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要负全责,亲自抓一些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要亲自督促解决。各级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监督领导机构,负责本系统、本单位的监督工作。
要不断加强监督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监督报告、监督通报、监督反馈、监督奖惩等制度。积极探索党委政府监督工作与人大依法监督和工作监督、CPPCC和其他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党风政风监督、新闻监督和人民群众广泛监督相结合的新途径、新方法,进一步完善监督工作运行机制,逐步使监督工作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注重加强监理队伍建设。做好监督工作,关键在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监督干部队伍。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努力抓好监督队伍建设。严把稽查队伍关,真正把那些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热爱稽查的同志选拔到稽查岗位上来。要加强督查人员的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调查分析、组织协调、文字综合、解决实际问题和抓工作落实的能力。
为监理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各级党委要创造条件,使巡视工作人员充分了解党委的决策意图、工作思路和部署,经常给巡视部门提出问题、任务和要求,进行具体指导。为巡视工作人员提供阅读文件资料,跟随领导下基层调研、巡视工作等必要的工作条件,充分调动和保护他们的积极性,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巡视工作的顺利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