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有一个从事工程建设的事业单位,实行企业核算管理。20__年报告的会计报表反映了较低的经营效率,与建成后的预期收益相差甚远。为此,我局财务审计科对该单位进行了更加深入细致的经济效益审计,找出了效率低下的原因。现在,我把这次审计的主要过程写出来,供同事们讨论。
第一,雾中看花
通过初步查阅本单位会计资料,账簿、凭证、报表整洁,凭证签字完整,科目使用正确。不足之处是缺乏材料的详细说明。单位资产负债表反映年末资产总额47万元,负债总额107万元,净资产6万元;利润表反映项目结算收入2727万元,利润总额22.3万元。
因为工期一般较长,大多是跨年度工程,工程款往往要拖2-3年才能结清。因此,利润表中反映的工程结算收入大部分是以前年度完成的工程量,不能反映审计年度的实际情况。对此,我们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采用以往承包管理审计中使用的方法计算当年经营业绩,即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当年完成的工程量为基础,以最近两年的决算审计平均减幅估算未完成工程可能的决算审计减幅,计算出的金额作为单位当年完成的工程结算收入,并据此计算营业税;在账面反映的各项目成本的基础上,获取材料、人工等成本消耗数据。各项目已实际消耗但尚未从项目管理部计入工程成本的,计入当年工程成本;对于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期间费用,按照账面编号列示。根据上述方法,我们计算出该单位当年的经营效益:完成工程金额7903万元,应收工程收入7万元,营业税23万元,工程结算成本6727万元,管理费用491万元,财务费用12万元,营业利润只有4万元,不到工程收入的6%。相对于系统内其他工程建设单位,相对于本单位上一年度的情况,这个收益率是很低的。建设创造的经济效益到底去了哪里?
二。初步调查
据该单位相关人员介绍,该单位当年对部分工程项目采取了内部人员承包的管理方式。当年完成工作量总额7903万元,包括六大工程,细分为两个子工程,其中承包了12个子工程。经核算,当年完成的12个承包项目工程量为423万元,占总工程量的7%,占总工程量43%的其他13个子项目未承包,仍由单位统一管理。
在具体实践中,单位内部人员合同是单位将中标项目分解成各个分项,单位内部人员(一般是施工班组长)对中标项目或中标项目中的某些分项进行签字。合同的主要内容是工程的施工成本。首先,单位从中标成本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承包工程成本。在满足设计要求、质量标准和保证工期的前提下,承包人应对承包工程费用负全部责任,包括各种材料的采购、民工的招聘和工资发放、施工设备的使用等。如果实际工程成本低于合同成本,超出部分由承包商支付;如果实际工程造价超过合同造价,超出部分应由承包人全额补偿。此外,单位应根据每个项目设立项目经理部,派驻人员到现场,负责现场的安全生产、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相关费用由单位承担。
根据上述承包环境,承包商为了追求自身利益,只能努力节约成本,也就是说,承包的项目相对于单位管理的项目,在工程成本上应该是节约的,但根据我们咨询会计资料得到的信息,情况并非如此。仔细对比会计数据中公司管项目和员工管项目的各项成本支出数据,发现承包项目的材料成本、人工成本高于公司管项目,设备使用成本低于公司管项目,但总成本水平约高于公司管项目。按照这个成本水平,每一个承包工程的承包商都不会有多少利润,但已知承包商的积极性很高,这似乎违背了常识。
三、根本原因
为了查明真相,我们深入其中,进一步调查基层的项目经理等相关施工人员,最终收获颇丰。据了解,在签订合同时,合同费用是按照中标费用的一定比例确定的,下浮比例原本定得比较宽松。在承包工程的承包商的精打细算下,实际成本消耗肯定比单位管理的工程少,估计节省3-4%,所以承包商的效益更大。承包后,承包工程的单位成本由承包方控制,因此承包方往往通过虚假材料等手段虚列工程成本,掩盖其获利的真相。可以分为材料采购和农民工工资两个方面:
1.材料采购
对于承包工程,对于各种建筑材料的采购,单位只负责对采购材料的屏蔽量进行检验。供应商的选择、价格的确定、到货后的计量和验收等。,都是由承包商决定的。在这种管理模式下,单位实际上对材料消耗没有控制权,以承包商签字的发票作为入账。领导的想法是“反正签了合同之后,材料用多用少是承包商的事,单位不要再干涉”。因此,公司的会计账簿不能真实反映实际材料消耗情况,存在承包商虚报材料成本的情况。项目的实际材料消耗与账面反映的材料成本之间的差额,已经作为项目的盈利部分之一,悄悄流入了承包商的口袋。
2.移民工人的工资
对于承包的工程,除单位在合同中明确要求承包方安排一定数量的本单位职工上岗并承担相应工资外,工程建设中普遍存在的农民工的招聘、使用和工资发放,由承包方自行决定。
为了掩盖承包工程中的实际利润水平,承包商往往采用虚报农民工工资的方法。因此,承包工程产生的一部分收入以农民工工资的形式悄悄流入了承包商的腰包。
以上两种方法使实际节约的成本变成了反映在会计数据上的成本超支。虽然账面反映的是承包工程利润低,但实际上,承包人的收入是可观的。这种虚列成本的做法虽然是违法的,但与单位签订合同后的经济效益没有直接关系,只是承包人掩盖自己收入的一种手段(当然,这种做法扭曲了会计数据,会对单位下一轮合同指标的确定产生影响,因此严格来说,会间接对单位的经济效益产生负面影响)。
真正对单位经济效益有直接影响的是承包指标。该合同虽然是单位职工的内部合同,但就其经济性质而言,应该是单位的重大经济事项。项目中标后,单位的管理层应清楚该项目的利润水平。合同的主要指标,即工程造价,按中标成本的一定比例确定。下浮比例的确定,实际上是工程利润在承包商和单位之间的事先分配。这是一件严肃慎重的事情,应该遵循“国家拿大份,个人拿小份”的原则。在正式确定下浮比例之前,应先进行科学测算和民主讨论。但我们知道,在决策过程中,如承包项目的选择、承包指标和承包条款的确定等,民主性和科学性不够充分,从而造成经济利益流向颠倒。
挂现象,严重损害单位利益。
除上述情况外,该单位在承包工程施工设备使用上也存在管理漏洞。施工需要制作相应的施工设备,单位根据合同中对承包商设备使用的规定,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支付相应的设备租赁费。目前,在市场经济的实际情况下,一些外部工程单位由于各种原因以较低的价格租赁施工设备,一些承包商由于本单位的设备租赁费高于其他单位,宁愿从其他单位租赁设备而不愿使用本单位的设备,使本单位的设备闲置,从而造成本单位的经济损失。
第四,故事的底部
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抛开承包项目不真实的账面成本信息,按照单位管理的项目,计算承包项目的材料、人工平均消耗水平。结果是包工头总收入近200万元。考虑到承包项目的实际成本低于单位管理的项目,我们估算本年度12个承包项目中承包商的总收入约为300万元,与本年度单位4万元的收入相比,
而且单位统管项目内部管理存在诸多问题,导致施工中材料、人工浪费,成本增加,效益下降。
通过这种计算分析,“工程建设创造的经济效益到底流向了哪里?”终于有了答案。
动词 (verb的缩写)经验教训
从对该单位的审计可以看出,“承包制”作为企业管理的一种常见方式,如果做得不好,并不能起到增收节支、提高单位效率的作用,甚至会给单位利益造成损失,也不能事先充分发扬民主,进行科学测算,使利益分配出现偏差,并在过程中加强监控和管理。
对于我们审计人员来说,这次审计也让我们受益匪浅。我们认识到,要想发现问题,不仅要认真查阅会计资料,还要充分听取单位全体人员的反映。要充分了解被审计单位的生产经营情况;审计人员不仅要具备会计、审计方面的知识,还要学会掌握一定的与被审计单位生产经营相关的专业知识。
在查找问题和原因的基础上,根据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交通资金管理规定》的要求,我们在审计意见中对该单位提出了转变经营方式、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和监督等一系列建议。
目前,该单位正在积极进行纠错整改,内部承包的做法已经停止,各项内部管理和监控制度正在逐步完善。我们衷心希望这支部队今后能够健康持续地发展,为我市交通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