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副主任和成员:
根据法律规定和县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现将20xx年县水务局局长履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评议。
一是从学习宣传贯彻水法律法规入手,坚持依法行政。
感谢人大的信任和支持。我担任县水务局长2年以来,作为一个业务出身,一个经济管理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在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的时代,我深感自己的使命和责任是多么重要,也深感过去在业务岗位上没有掌握足够的法律知识。我如履薄冰,丝毫不敢放松。所以我注意克服工作繁重和时间紧的矛盾。一方面,我坚持利用业余时间自学法律法规,利用工作时间查阅来自《中国水利报》、《中国水利报》、《中国水政监察》的使用案例。另一方面,积极参与全县各类涉水案件和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和调解,在实践中锻炼和提高。比如,我县为了优化水电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学习了《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各职能单位到城步等兄弟县学习。为了依法征收水资源费,我字字研究湖南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带队协调各大取水单位水资源费的征收和缴纳;今年,我省开展了“一法一法”专项检查。为了把“一法一法”落实好,我拿着“一法一法”的资料,和分管领导、业务单元室反复商议。如有歧义,我及时向省市商务部门了解法律精神,确保依法行政。要在带头学法用法的基础上,通过带头参加政府会议和政治学习,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法律讲座、案例讲解和案例分析讨论,督促机关干部自己参加普法活动,努力提高局机关乃至整个水利系统的法律水平和依法行政、依法服务的能力。今年3月底,我局还克服政府经费异常短缺的困难,抓住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的契机,组织宣传车队,开展声势浩大的水法宣传活动,在隆回电视台、隆回教育台、隆回史静电视台播出专题节目,使水执法典型案例家喻户晓,使水法意识深入人心。
研究涉水法律法规的立足点是依法治水。一年来,我严格要求和督促所有水政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程序办事。全年查处的47起涉水违法案件中,因依法严查、自由裁量,当事人自觉履行3起,未出现法律法规适用不当、程序错误、性质认定不准、事实核实不实等现象,受到省市部门水行政执法质量考评检查组领导的高度评价。
二、承办人员认真执行人大决议和建议,虚心接受人大的监督。
建设县城防洪大堤,是县人大常委会站在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隆回县城升级扩建的高度作出的重要决策。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在县财政配套资金困难的背景下,我局继续抽调精干力量,组织专业化队伍,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今年已完成北岸工程330米,修建牙墙并布置护坡工程,修建花岗岩大理石护栏37米,完成休闲娱乐楼等月验收,亚行贷款项目逐步跟进。截至目前,我们已完成南岸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英文翻译、初步设计、技术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共移动土石方42000立方米,浇筑混凝土90立方米,工程投资0,000元。今年6月,我县连续发生4次暴雨,引发山洪,岩口、高坪等乡镇受灾严重。在抗洪抢险一线,县水务局不辱使命,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哪里有险情,哪里就有水务局干部;灾情发生后,水毁恢复和灾后重建工作牵动着领导和人大代表的心。水务局急群众所急,积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及时做好工程规划设计,及时跟踪工程资金,争取省市最大支持。短短一个月,就将90万元的巨额防洪资金及时下拨到受灾乡镇,解决了当时的燃眉之急。招商引资堪称隆回县经济发展的希望工程。县水务局忠实执行县人大作出的决议,在中州水电站等涉水投资项目的筹备和建设中积极提供优质服务,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在做好本职工作、落实人大决议的同时,我们也十分重视NPC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承办工作。我们召开班子会进行专题研究,把办理任务分解到每个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亲自参与办理。如人大代表提出关于夏紫花园河堤滑坡整治的问题,我局将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实地调研论证,通过修改防洪堤规划,将此堤纳入下一轮防洪堤建设范围予以解决;一些代表和群众反映,城市河段部分采砂船越界、超过采砂作业时限、尾矿堆未及时平整等问题。我局及时组织协调相关采砂船,责令其遵守作业时间,禁止夜间作业,严格按照许可范围作业,并督促业主做好尾矿堆平整工作。对重点河段的采砂船,停止办理年审手续,发放河道作业许可证,下发停止作业通知书,要求其在12月31日前完成。因为我们逐一走访群众代表,想方设法解决实际问题,承办的提案满意率达到100%。通过走访代表,我们进一步听取了群众的呼声,增强了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切实改进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