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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起诉状范文示例,拆迁行政起诉状范文

行政起诉状范文示例,拆迁行政起诉状范文

行政投诉模式(1)

原告:张三,男,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H县xx服务中心业主,住H县xx镇xx路,电话* * * *。

被告:H县国土资源局。H县xx镇xx路。电话* * * * *。

法定代表人:李思,该局局长。

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撤销H县国土局《限期搬迁通知书》(H字(2010)第99号);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存在口头土地租赁合同关系,口头约定原告无限期租赁被告位于H县xx镇二嘎线以北的1亩土地,原告也向被告支付相应租金至2009年。租赁土地后,原告投资几百万元用于平整土地、购买设备、建造工厂、架设高低压线路等。用于生产经营。

2010年1月,原告向被告提出在同等条件下继续使用并优先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请求。2010年3月31日,被告出具H字(2010)第99号《H县国土资源局限期搬迁通知书》,要求原告于2010年6月前全部搬迁。逾期不履行的,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经向县政府查询,得知被告以挂牌形式将租赁土地出售给他人。

原告认为,被告未经公开程序将租赁土地转让给他人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的规定,侵犯了原告的权利。被告的行政处罚程序违法。处罚前未告知原告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未给予原告陈述和申辩的机会,未告知其有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被告错误的行政处罚决定会造成原告停产停业等重大经济损失。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我在此传达

h县人民法院

原告:张三

* * 2008年7月

行政投诉模式(二)

原告:周泽,个人简介。

委托代理人:傅敏荣,上海市新文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章雷,个人信息被省略了。

委托代理人:浦志强,北京市华谊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周世锋,北京市锋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贵阳市公安局,住所地贵阳市乌当区新田大道北段7号,法定代表人闵建,局长。

案由:不服集会、游行、示威行政许可。

诉讼请求:确认被告祝(工)字第003号[2012]第003号集会、游行、示威和第

事实和理由:

2012年9月,原告依法向被告提出集会、游行、示威的申请。申请书的主要内容是抗议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庆红等人被控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以下简称李庆红案)作出不公开审理的决定,要求并推动依法公开审理李庆红案。因此申请组织30名不在贵阳居住的中国公民参加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的集会、游行、示威活动。2012年9月6日,被告书面通知原告在2012年9月7日17时前补充相关材料,原告如期提交了补充材料。2012年9月,被告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送达原告。

被告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理由是“该申请将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原告认为,被告作出该决定的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陈述的理由不能成立,属于违法决定。

第一,不予批准的决定程序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十条规定,“举行集会游行示威需要申请解决特定问题的,主管机关接到申请后,可以通知有关机关或者单位同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协商解决问题,并可以将举行申请延期五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申请需要解决具体问题的,主管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将《协商解决具体问题通知书》分别送交集会游行示威负责人和有关机关或者单位,必要时,同时送交有关机关或者单位的上级机关。申请集会、游行、示威的有关机关或者单位及其负责人,应当在接到公安机关关于协商解决具体问题的通知的次日起二日内进行协商。达成协议的,由双方负责人签字后,由有关机关或单位及时送交公安机关;接到具体问题协商解决通知的次日起二日内未达成协议或者协商不成,申请人坚持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有关机关或者单位应当及时通知主管的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程序作出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

被告在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前,未告知贵阳中院依据上述规定与原告(申请人)协商解决问题。因此,被告不予认可的决定程序严重违法,应予撤销。

在行政复议程序答辩中,被告称《集会游行示威法》的制定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的上位法。当两者规定不一致时,适用《集会游行示威法》的规定,故其未组织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原告协商解决问题并不违法。被告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涉嫌违反宪法,超越行政机关职责。它是中国国务院的最高行政机关,中国所有下属行政机关都受它的管制。各行政机关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集会游行示威法》第十条规定的“可以”二字,就是将此事的决定权授予行政机关。针对这部法律的授权,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在《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中对同一事项规定了“应当”。这是最高行政机关在法律授权范围内对行政机关自身责任的一种强化,而不是“不一致的规定”。作为下级行政机关,必须服从国务院的这一规定。但是,被告直接因为下位法效力不及上位法而免除行政机关的这种“应有”责任,是对法律适用的严重曲解,是对国务院权威的践踏。

二。决定不予许可时适用法律的错误

被告不给予许可的决定是基于《集会、示威和游行法》第12条第4项规定的法律。该条款的完整规定是“有充分根据认定申请的集会、游行、示威将直接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从被告在行政复议程序中提供的证据来看,其所谓“有理有据”地推测集会游行示威会破坏三个社区、六个派出所、一个交管局发布的社会秩序,没有其他依据。

仅根据这些机构的推测,被告认定原告组织的集会、游行和示威“将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违反了其所依据的上述法律规定。法律规定,集会、游行、示威需要向公安机关申请,经许可方可进行。原告向被告提出申请有一个重要的共同原因,即集会游行示威需要公安机关参与维护秩序,维护集会游行示威秩序本身就是公安机关的职责。被告如何以自己的不履行判断原告的申请会“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如果原告申请的集会、游行、示威“会严重破坏社会秩序”,不是因为原告申请的活动本身,而是因为被告没有履行维护秩序的义务,导致“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因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根本原因在于被告,而非原告。只要被告依法履行维护秩序的义务,原告申请的活动不会破坏任何社会秩序。

三。决定不予许可的理由无法成立。

不批准决定认为仅30人参加的集会、游行、示威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那么,被告的决定实际上是废除《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因为任何集会、游行、示威的参与人数都会远远超过这个数字。

在提交申请的同时,原告向被告表示,原告组织的30人都是关注时事的学者、作家、编剧、律师和普通市民,都是有一定素养的公民。原告根据被告补充材料通知书提供的参与人身份证明、住所证明、个人陈述也可以证明这一点。而且原告已向被告保证将严格依法、理性有序地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同时要求公安机关派警员参与维持秩序。

在被告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第二天,在中国香港,12万人聚集示威,秩序良好,没有对社会秩序造成任何破坏。

在被告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第八天,在中国贵阳,也就是贵阳市区,数万人走上街头。

认为30人集会会“严重破坏社会秩序”。你是不相信中国公民遵守秩序还是不相信你有能力维持30人集会的秩序?无论什么原因,决定不给予许可的理由都不能成立。

综上,不予批准的决定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理由不能成立。但原告的申请于法有据,合乎情理,利国利民,应予准许。

此外,集会、游行、示威是中国公民享有的自然合法的政治权利。我国宪法和法律对此也有明确规定。任何非法限制、变相限制、剥夺或变相剥夺中国公民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都是违反宪法和法律的。

请依法确认被告不予核准的决定违法。

我在此传达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

原告:

年日

行政投诉模式(三)

原告:胡xx,男,xx岁,汉族,xx市人,xx厂退休,住XX市XX区XX村XXX街。

被告:XXX市XXX区城建环保局。

法定代表人:李XXX,局长。

请示:

1.请求撤销被告于《××年×月×日对原告作出的《处罚决定书》

2.请求确认原告在XX村街修建的二层楼房为合法建筑;

3.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立即为原告调换房产证。

事实和理由:

为解决家庭人口多、住房紧张的问题,原告向被告提出申请,于×××年×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日×月×日×日×月×日×日×月×日×日×月×日×日×月×日×日×日×日×月×月×日×日×月×日×日×月×日×但被告利用原告调换房地产权属证书之机,擅自扣押私房建筑许可证,拒绝调换房地产权属证书,并凭借职权于XXX年作出错误的处罚决定。原告收到处罚决定书后,不服处罚,依法向X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收到诉状后,法院指示被告解决问题并改正错误。然而,被告并没有解决问题和改正错误,而是将处罚决定书的内容抄在了《××上

处罚决定书称,原告房屋建设“违反了(××年×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日×月×日×月×日×日×月×日×日×月×日×月×日×日×月×日的有关规定被告含糊其辞,没有解释。因此,在没有准确法律依据的情况下确定被告的提法是错误的。处罚决定书还写着:“你在×××所建的东楼有五处违章行为怎么能说“东楼五违”呢?第二,从施工开始到施工结束,被告每隔三天、两天派王X到施工现场。直至竣工验收,未提出异议,应视为全部建筑合格,符合要求。如果建筑有五项违规,为什么不当场提出,在私房建筑许可证被长时间扣留后再做决定?显然,被告的陈述是不正确的。

综上所述,被告对* * * *作出的《处罚决定书》不仅没有准确的法律依据,而且违反了被告认可的图纸和《私房建筑许可证》中的技术规定,完全错误。原告所建的二层东楼完全合法。被告扣留私房建筑许可证,不换发房产证,更是错误。被告的错误行政行为直接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给原告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特此依法向你院提起诉讼,请依法判决。

我在此传达

Xxxx区人民法院

出场:胡XXX

Xxxx年xx月xx天。

附:

1.诉状副本一份;

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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