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暂行规定》、《党政机关竞争上岗暂行规定》、《区党政机关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为改善公务员知识年龄结构,加强我局干部队伍建设,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竞争上岗制度,我局党组决定在我局开展竞争上岗,现制定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将竞争机制引入我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选拔优秀人才,努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不断激发我局干部爱岗敬业、努力工作的积极性,带动和推动我局干部制度改革,促进我局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第二,竞争上岗
1.1名办公室主任
2.督导研究室主任1名。
3.3名司法办公室主任
三。参加竞争上岗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1)基本条件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2)资格:
1.竞聘行政职务,需要担任行政职务,具有公务员身份。
2.大专以上学历。
3.任期于12月31日届满。
4.竞赛部现任领导职务必须有副部领导职务两年或主任科员一年以上的经历。
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优秀或连续三年以上合格。
6.应经过在职培训,如特殊情况达不到培训要求,应在任职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四。时间表
12月9日-12月31日
动词 (verb的缩写)实施步骤
(1)规划与准备(12月9日-12月13日)
1.区公务员局核准的职位数目。填写“科级干部结构比例分析”表。
2.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我局处级岗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报公务员局批准后实施。
3.成立竞争上岗评审领导小组,做好竞争上岗的具体工作安排和思想动员。
4.召开动员会,对组织实施做出安排。
(二)公告(12月13日-12月14日)
张贴会公布竞争岗位、竞争条件和资格条件、公开报名时间和截止日期。
(三)开放报名(12月14日-12月1日)
符合竞聘资格的个人报名,填写竞聘报名登记表,同时上交相关证书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12月1日)
1.根据竞聘人员的资格条件,由局竞聘岗位评审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局党组审核批准。每个职位必须有2人以上参加竞争。不超过2人的,取消该职位。
2.将申请人资格审查材料提交区公务员局审核批准。
3.局竞争性岗位评价领导小组将通过两级资格审查确定的竞聘人员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简历向干部群众公布。
4.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准备笔试和面试。
(五)笔试(12月1日)
考试合格者将组织笔试。请具备笔试资格的市考评中心负责考试。笔试主要测试竞争对手在竞争岗位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和能力。笔试成绩占竞争上岗总成绩的30%。
(六)面试(12月21日)
面试主要测试竞争对手对竞争岗位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请有面试资格的市测评中心负责考试。面试成绩占竞争上岗总成绩的30%。面试由面试小组进行,一般不少于7人,原则上至少2人为区公务员局成员。
(7)民主评价(12月21日)
竞聘上岗的,必须经过民主测评,量化打分,参加民主测评的范围是全体干部。民主测评结果占总分的40%。民主测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项,并确定相应分值。参评人员匿名填写测评分数。
(八)确定考察对象(12月22日)
召开党组会议,根据竞争对手的综合成绩,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包括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民主测评结果等。综合成绩汇总应及时上报区公务员局审核。
(九)组织检查(12月22日-12月23日)
发出考察通知,组织考察组对人选进行考察。考察范围为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本科室全体干部和相关科室干部代表。
对拟提拔的干部,在提交党组讨论前,要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并对干部的廉洁情况作出书面说明。
(十)讨论和决定(12月24日)
召开党组会议,听取调查组关于拟任人选的汇报,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
(11)任职前公示(12月24日-12月30日)
经党组讨论决定,拟任命人选将在全球范围内公示七天。
(十二)办理聘任手续(12月30日-12月31日)
公示期满后,主管领导要与新任职人员谈心,对其提出具体要求和希望。办理任命手续,发布任命决定。通知区公务员局任免备案。整理相关资料,放入干部档案和事实档案。
提拔科级领导干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
不及物动词组织和领导
竞争性评估领导小组由九名成员组成:
团队领导:
副组长:
成员:
七、竞赛工作要求
1.成立竞聘上岗评审领导小组,审查竞聘人员资格,严格把关竞聘程序,逐项监督,增强竞聘上岗的科学性、公平性和严肃性。
2.增加工作透明度,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3.符合竞岗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的干部要积极参与,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参与竞岗的意识,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消除一部分人的思想顾虑,确保竞岗顺利实施。
4.严明组织纪律,对违反组织和人事纪律的,给予严厉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