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和深化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增强财务运行透明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真实、规范、有序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XX县政务公开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财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为了保证政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真正做到内容、形式和效果的统一,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依法公开原则。政务公开应当有利于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依法行政。所有公开内容必须在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公开;
(2)真实性和准确性原则。政务公开要以真实为基础,公开的事项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
(3)注重实效的原则。政务公开要以转变职能、强化服务、科学管理为基础,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讲求实效;
(4)方便群众的原则。政务公开要方便群众办事,有助于群众知晓;
(5)有利监督原则。坚持事前公开、事中公开和事后公开相结合,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增强监督的超前性和针对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确保政务公开取得实效。
二、政务公开的内容
各单位室、中心要按照合法、具体、规范、真实的要求,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按照职责范围,通过适当方式向干部群众公开直接关系群众民主权利和实际利益、社会关注和群众关心的事项,接受群众监督。
(一)财务工作概况;内部机构的职能和职责以及办公电话;领导简历及分工;领导的活动和讲话。
单位用房:办公室、人事教育股
(二)财税法规、管理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标准、程序和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办理情况。
单元室:人事教育单元、会计单元、投资管理单元、综合单元、行政收费中心。
(3)金融统计信息。
责任单位:国库单位和预算单位。
(四)财务预算、决算报告;关键财务工作完成情况;重大金融改革;金融应急支持。
责任单位室:预算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室。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和标准。
单元房:综合单元和行政收费中心。
(6)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
责任单位: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单位
三。政务公开的形式和程序
按照“因地制宜、简便易行、方便群众、有利于监督”的原则,政务公开主要通过公告栏、公布共识、网络和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进行。,及时公布财政政策法规,增强政策透明度。
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协调和监督,办公室各单位(中心)要积极汇总工作中形成的政府信息,由办公室先审核,报相关分管领导审核,重要信息虚假报局长审批后公开。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实施政务公开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进行,并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单位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各单位(中心)要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2)严格考核奖惩。县委、县政府已将政务公开作为单位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全局必须高度重视。各单位室(中心)要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组织专人做好本单位室(中心)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审批工作,确保工作质量,做到及时、完整、准确、规范,公开政务信息不得拖延、违规。各单位室(中心)政务公开的开展情况纳入机关年终考核。影响政务公开年终考核的,将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室(中心)和个人责任,并进行奖惩梳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