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民主监督工作,改善民主监督“缺乏勇气、力度和影响力”的普遍状况,解放思想,放开手脚,开拓新领域,大胆监督,努力开创民主监督新局面,使之取得新成效,全面提升CPPCC形象,特制定2016年民主监督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工作的意见》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围绕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重点民生问题,切实履行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职能。
二、工作目标
通过各种形式的民主监督,对被监督单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执行重大政策,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廉洁从政,特别是提案办理质量等情况进行有效监督。,从而开辟畅通的民主渠道,接触民意,凝聚人心,实现民主监督质的飞跃。
三。具体工作
(一)开展定向选拔,实施定期督导(3月至11月)。今年将继续选派一些素质高、能力强、责任心强的CPPCC成员组成监督小组,进驻部分职能部门,开展经常性监督。民主监督员人数定为9人,分为22个监督小组。
(二)对提案进行全过程跟踪,并实施有针对性的监督(4-5个月)。今年,我们选取了三件重要提案,对承办单位的提案进行全过程督办,对热点、难点提案进行跟踪,有针对性地进行督办,促进提案的有效落实。
(3)开展民主评议,实施重点监督(9月-11月)。今年的民主评议工作,除落实《CPPCC地区委员会民主评议办法(试行)》规定外,专委会组成13个评议组,办理13件重要提案,对承办单位进行民主评议。
(4)召开民主监督座谈会(10月)。
(5)组织2次提案工作专题调研(-11月)。
(6)召开年度民主监督员工作汇报会(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