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竞争力,确保我市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良好开局,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今年启动“环境创优年”。现将“环境卓越年”政府环境卓越工作计划制定如下。
一、目标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富民强市”总目标和“打好六场攻坚战”这一重中之重任务,以提高行政效能和加强作风建设为核心和主线,以深化思想教育、强化领导责任、狠抓制度落实、强化明察暗访监督、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效能考评、树立典型为主要措施,努力实现政府机关效率和工作执行力“两个提高”,企业、服务对象和群众对政务环境“三个满意”,努力营造“负担最轻、秩序最好、办事最快、信誉最高、纳税人最满意”的发展氛围,取得明显成效,为全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主要任务
(1)大力解放思想。围绕抢抓发展机遇,打好“六大攻坚战”,解决制约经济发展的“六大瓶颈”等难题,促进招商引资,扩大开放领域,克服懒、假、躁、斤斤计较等“四大顽疾”,进一步解放思想,全面创新,破解难题,促进发展。要深入学习贯彻市委九届十四、十五、十六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创新,从服务和促进发展出发,在工作实践中自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善于“本本”与实际相结合,打破阻碍发展的旧观念、旧方法的束缚,研究新情况,创造新方法,破解新矛盾,解决新问题,特别是要使行政审批、行政服务等行政行为符合实际,充分利用政策法规,千方百计为洛阳吸引项目、资金、技术、人才,使之有效开展。结合“提高效率、优化环境”大讨论,深入查摆思想僵化、固守教条、因循守旧、墨守成规的具体表现,有针对性地整改存在的问题,明确全面创新的具体措施,坚持实事求是、大胆探索、勇于创新、高效治理,以思想大解放推动洛阳大发展。
(2)大力提高行政效率。有效提升服务水准。各党政机关特别是拥有行政审批权的政府部门,要在全国、全省、全行业寻找和对照效率最高、效果最好的标杆,制定出本部门办事最快、效果最好的行政服务措施,以时限、服务态度、解决问题能力为重点做出具体承诺,并在媒体上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并积极改进效率制度。坚持首问、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承诺服务等制度,严格把关,违者必究;同时,实行行政审批事项负面报道备案制度,承办人明确告知服务对象不予受理或审批的事项,同时按程序报部门领导备案或审批,防止出现“应审批而不审批”的问题。坚持和完善并联审批机制。市政府办公室和市发改委要共同牵头重大项目并联审批,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坚持审批项目“该推进、必须推进”的行政服务中心,坚持大厅办理,防止“体外循环”。违者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市行政服务中心要完善并联审批和绿色通道机制,对所有外来投资实行特色服务和优质服务,提高审批和服务效率和质量。
(三)深化服务企业工作。坚持首席服务官制度。企业生产经营遇到困难或生产经营环境出现问题,需要企业提供服务的,市优化办将向企业(或项目等)派出首席服务官及其工作组。)来促进快速有效地解决问题。坚持企业委托事项全程代理服务。市行政服务中心通过联合办理企业委托事项、中心单方代理等方式,组织全程代理服务,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强化对外商投资的全过程高效服务。对重大外商投资项目,市商务局、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等相关部门要落实班子成员职责分工,成立若干服务小组,为外商提供全过程、全方位服务。完善环境监测点体系。各级优化办要改进监测和服务方式,定期收集和及时解决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环境监测点的联系和服务企业的作用。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严格遵守文明执法“六不准”、罚款收费检查备案、司法机关冻结企业账户申报备案、企业“安静生产日”、罚款下限等制度。违者将给予效能告诫等问责,以促进依法行政、理性行政,进一步遏制涉事企业“四乱”现象,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四)加强作风效能监督。推动公共工作深入开展。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党务、政务、村务、厂务、事业单位事务公开的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认真解决和严肃查处公开不全面、不及时、不真实的问题,更加注重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结果公开,对公开工作中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查纠,及时反馈。推动廉政法规的实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强化宗旨意识和廉政意识,忠于职守、清正廉洁,自觉遵守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公务活动中收受礼金和有价证券、违规配备、使用或借用公车、禁止公务员经商办企业等廉政规定。深入开展公务用车、“小金库”和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度使用问题专项治理,集中力量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排查和明察暗访力度,快速查处违纪违规行为,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加大暗访监管力度。狠抓市委、市政府重点任务、重要决策和重大事项的落实,对企业、服务对象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明察暗访和督查。对暗访发现的问题,内部通报各责任单位和人员,对低效率、低效益的典型案例,及时解剖并通过媒体曝光,举一反三。通过深入企业、审批窗口单位、申诉窗口单位和群众,围绕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六大瓶颈”等问题,剖析一批典型案例,促进行政效能提升,打破瓶颈制约。坚持工作作风和效率,有奖举报。鼓励群众积极监督行政效能和政务环境,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促进工作作风和服务效率的提高。
(5)强化责任追究。坚持把行政过错责任追究作为营造优良政务环境的重要手段,进一步严肃查处政务环境和行政效能方面的违纪违规行为。对损害政务环境的典型案件,要从快、从严、从重。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纳入“效能提升”评价体系进行评价,让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受到警示教育。抓紧出台针对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四大顽疾”、涉企“四乱”、效率低下等违规问题的效率预警措施,将效率预警与年度个人考核、年终奖金和文明奖金发放、任免、单位评优等挂钩。教育公务员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维护他们的切身利益。各派驻纪检组监察室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直接监督驻在部门的工作作风和行政效能。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行政服务中心要定期解剖一批效率低下的典型案例,按程序追究责任,绝不姑息。
(6)完善考评奖惩机制。深化效率提升评价。按照《洛阳市经济社会发展评价办法(试行)》继续开展效率提升社会评价。同时,不断改进评议方法,提高NPC代表和CPPCC委员参与评议的程度,增强评议的针对性、客观性和公正性。进一步突出企业、服务对象、群众“三满意”标准,组织行政审批事项服务对象,对审批部门的服务进行满意度测评,推动机关办理的每一项审批事项、群众的每一次诉求、每一项行政权力的行使,实现企业满意、服务对象满意、群众满意。开展“双十佳”评比活动。在市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和中心外其他市直单位服务大厅,组织开展“十佳服务窗口”评选活动;在市直单位和公共服务单位组织开展“十佳效能单位”评选活动。认真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和引导作用。
三、方法步骤
政务创优工作原则上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学习提升(第一季度)。各党政机关要借鉴全国、全省、全行业政务环境最佳、效率最佳的经验做法,通过明确管理责任、减少工作环节、缩短内部运行时间、优化工作流程、细化服务标准等方式,制定出本部门最快最好服务的具体行政服务措施,并于2月底前报市政务环境创优办公室,经审核后在媒体上公开承诺。同时,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九届十四、十五、十六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市“环境创优年”动员大会精神,制定本单位政务环境创优方案,组织学习相关文件资料,认真开展“提高效率、优化环境”大讨论, 解放思想,转变观念,高举“把发展搞大、搞率先、搞第一、搞基础、搞第一”的旗帜,强化发展意识。
第二阶段:检查钟摆问题(第二节)。主要是查制约全市和地方各部门的突出问题。对照全市“环境创先争优年”动员大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政务环境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着眼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开门可辅导、领导点评、自查互查等方式,,重点从六个方面检查单位和个人存在的问题,一是解放思想有哪些不足,二是为民、发展、服务、廉洁意识不强有哪些具体表现。查政府作风“四大顽疾”的具体表现,查执行力下降的具体行为,查效率低下的具体行为,查环境优化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具体行为。在调查问题时,要发扬“三讲”精神,即坚持“强调主观而非客观,强调自己而非他人,强调问题而非成绩”。查问题,分析原因,才能为整改打基础。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第三季度)。主要针对“全国一流、全省最好”的标准进行整改,坚持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突出什么问题就突出什么问题。在前期排查问题、初步整改的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逐项进行整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当立即整改。应通过制度和机制解决的问题,通过建章立制予以纠正和防范,并写出整改报告,于9月20日前报送市环境创优办。各单位整改情况及其效果由市政府环境创优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媒体上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第四阶段:巩固提升(第四季度)。主要是通过针对问题建章立制,不断巩固和推进活动成果。期间,各单位要对前期工作进行“回头看”,及时采取措施弥补薄弱环节。建立的规章制度、长效措施和政府环境创优工作总结应于12月10日前报送市政府环境创优办公室。12月中下旬,市政务环境创优办公室将对各单位政务环境创优情况逐一进行检查验收,补课。如有明显问题,将追究责任。
开展政务环境创优工作,必须坚持与“打六场攻坚战”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以攻坚克难、为民发展的成效检验其效果;要坚持与“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紧密结合,把政务环境的创优列为“创先争优”的重要内容和重要评价条件;要坚持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落实廉洁政治规定,促进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廉洁、务实、高效的政治行为。同时,要把整改问题、建章立制贯穿于创建优良政务环境的全过程,把阶段性工作与年度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环境创优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广泛参与”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环境创先争优年”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了政务环境创先争优办公室,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政务环境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应安担任办公室主任;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江涛;李任市委副秘书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李征;市纪委常委、市优化办主任牛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组,负责创建优良政务环境的日常事务;督查组负责对市直单位不同板块、不同阶段的创优政务环境工作进行督查;暗访督导组,负责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提出问责建议;案件调查组负责查处破坏政务环境的案件或突出问题。
(2)强化工作责任。各部门要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负个人责”的政务环境创优责任制。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创建优良政务环境工作,切实担负起抓班子、带队伍、抓落实、提效率的领导责任,严于律己。对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要严格查处,积极查处。他们自己的单位效率低下,对环境有害,从不妥协。要切实构建一把手抓一把手,单位抓一把手的局面。谁违反规定就要追究谁的责任,谁负责责任范围就要追究谁的问题。要真正把责任落实到带团队的人和各项工作上,确保落实到每一级、每一级,做到一年努力,一年成效。
(3)强化舆论氛围。制定政务环境创优宣传计划,宣传优化环境制度,宣传正面典型,曝光违纪违规行为,通过洛阳日报、晚报、电台、电视台、网络等主流媒体广泛宣传环境创优工作。2月份以来,市直机关通过电视台、洛阳日报等新闻媒体对一把手进行采访,每月不少于4期。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全市“环境创优年”动员大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开展“提高效率、优化环境”大讨论,充分利用会议、党课、黑板报、橱窗、网络、知识竞赛、有奖征文等多种形式,持续深入地开展环境创优宣传教育,全力营造舆论声势, 使创建优良政务环境的理念深入人心,切实增强创建最佳政务环境的紧迫感、责任感和自觉性。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参照本规划,精心部署本地政务环境创优工作,抓好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