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借鉴清徐“城中村”改造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明确我县加快城市化进程的工作思路,2006年6月6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魏九林,县规划、城建相关部门负责人,朝阳镇村干部一行30人到清徐进行为期一天的考察,重点介绍清徐“城中村”改造的成功经验。这次检查日程紧凑有序,检查内容既精又广。在与相关部门同志座谈的基础上,我们实地考察了清徐的水塔群和社区建设情况,听取了当地领导的介绍,进一步解放了思想,开阔了视野,启发了思维,引发了深度思考,受益匪浅,深受启发。看别人,比自己,深刻感受到差距,震动,压力。现将调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清徐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清徐县位于山西省中部,太原市郊,总面积609平方公里,人口30万。辖4个乡镇193个行政村。是中国四大著名葡萄产区之一,也是山西老陈醋的正宗发源地。全境山川环绕,汾河贯穿,交通便利。近年来,依托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形成了以食品加工、清洁能源、冶金铸造、新材料、新型建材、高新技术、精细化工、交通运输、商贸为主体的经济框架。醋、散热器、出口焦炭、金属镁四大产业规模全国第一,县域综合经济实力位居山西十强县。2003年,清徐国民生产总值达39.16亿元,乡镇企业总产值达73.21亿元,财政收入达3.11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11元。同时,城市建设日新月异,旅游服务业方兴未艾,各项社会事业蓬勃发展。
近年来,清徐县经济发展迅速,城市面貌日新月异。然而,典型的“城中村”现象却形成于被城市快速扩张所困而无法消化的村庄。地处清徐县经济、文化、政治中心的应县、春光、南应流、西关四个村,就处于这样一个尴尬的境地。
2003年底,新一届清徐县委、县政府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执政为民的高度,把提升城市功能和品位、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的城中村改造工程提上日程,并于去年11月2日召开了全县城中村改造动员大会,正式拉开了城中村改造的序幕。
清徐县在兼顾经济发展、农民利益和城市建设的基础上,按照“整体发展、重点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实施城中村改造。城中村改造后,撤销应县、春光、南应流、西关村的村委会和党支部,成立新的居委会和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将负责管理居民日常事务,原村户籍村民全部转为城镇户口;原村集体资产由新成立的工贸有限公司管理,全体村民既是居民又是股东;原村所有在册村民以股东形式参与原村集体资产收益分配。
为最大限度体现惠民原则,县委、县政府对城中村改造作出如下规定:零成本整体转户,所需费用由县政府承担,转户后符合条件的居民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畴;城中村搬迁后,原城中村居民按新的区域划分纳入新的社区居委会管理,参与原城中村集体资产分配...总之,改造后的城中村居民将同时拥有农民和市民的双重身份,享有城市居民和公司股东的双重利益。
在推进城中村改造的过程中,驻村工作组的工作人员讲大局、讲原则、讲奉献,积极参与,不厌其烦地处理问题,做深入、全面、耐心、细致的宣传动员工作。有居民一时不理解,但工作人员坚持责骂,微笑,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困难,赢得了他们的理解和信任,得到了他们的配合和支持。
通过城中村改造,使农民的组织形式、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向更有利于城镇化管理和市场化运作的方向转变,实现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能的分离。通过全体居民的共同努力,最终建成一个组织健全、环境整洁、生产发展、生活小康的社区居委会。目前清徐县城中村改造正在积极推进,这将是一个双赢的结局。
第二,一些启示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短暂的一天学习考察中,代表团不仅见证了清徐在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中的高品位发展、慷慨规划、特色建设、务实管理,也感受到了各地解放思想、不断创新、勇于开拓、大胆实践的浓厚氛围。可以说,为期一天的学习考察是一堂生动的教育课,给了代表团深刻的感受和丰富的启发。总结起来,最有启发的有以下几点:
首先,我县城中村改造要解决农民市民化问题,实施改造的“阳光”操作,全面落实试点村改造的配套政策,真正实现城中村改造的城市化目标。
解决农民市民化问题。
城中村改造首先要解决从农民到市民,从村委会到居委会的转变。在这一过程中,政府部门实施了土地整理,通过对剩余土地和集体财产的整合,实现了资金的平衡,并建立了就业、养老等一系列社会保障制度。同时,通过将村集体经济改造为原村民所有的股份制企业或财产,可以解决村民成为市民后的出路问题。
转型过程中实行“阳光操作”。
因此,政府应该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城中村和预留的生产生活用地会大体平衡。通过阳光操作引入投资者和开发商,同时通过土地整理划出部分地块供开发商实施商品房开发,使城中村得到彻底改造,提升城市整体建设水平。
三项支持政策促成了这一转变。
一是引导农民按规划要求建房。新村必须建新房,规划部门要指导和管理农民按规划建房,避免短期内二次装修;同时,特别鼓励通过土地整理和合理规划,拆旧建新。二是实施“五改”和旧房改造,整治村容村貌。“五改”包括:改路、改沟、改水、改厕、改圈。三是重点扶持部分试点村,以点带面。结合新农村建设工作,选择经济基础好、建设条件成熟的试点村,提高其新村规划水平,给予全方位支持;同时,在此基础上,以点带面,提高全县农村住宅小区的规划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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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的定义:“城中村”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特殊产物,有着复杂的历史背景和社会经济根源。“城中村”原本是城市边缘的农村,但由于城市发展的需要,农民土地被城市建设征用后剩下的农村居民点,就成了“城中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