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承诺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就安全责任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2.乙方上岗前,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相关制度教育,特别是安全生产教育;同时为乙方购买意外险,乙方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伤亡,保险公司按照保险理赔合同的相关规定办理。
3.乙方在工作不存在安全隐患的前提下开始工作。但一旦发现甲方存在安全隐患,可以拒绝工作。
4.乙方在工作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发生工伤医疗费用,未住院的一切费用由意外险和甲方承担;如需住院,费用先由医保报销,其余由甲方承担;如无医保,甲方给予正式发票金额20%的出院补贴;
工作时间以外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请假、休假、改假、病假、旷工),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因乙方个人在工作期间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事故的处理费用,公司可视情节轻重另行研究;乙方或责任方负责因公司违反公司制度、剧、打造成事故所发生的治疗费用。
7.乙方在工作期间私自外出或离岗,处理私事,倒班,违章操作他人机器机械,车辆,私自触摸电源,安装电器。由此产生的一切事故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因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或因公负伤事故死亡的,按国家有关正常工伤事故的政策规定处理。
9.乙方不得指派他人接班或轮班。如有类似情况,乙方应对代课老师的事故负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自行解除,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解或仲裁。
1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聘用合同终止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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