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施工期间学校的安全,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学校(甲方)与施工单位(乙方)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内容如下:
甲方:鲁山县第十二初级中学
乙方:
开始时间:
20xx年3月7日
一、学校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安全责任协议后,施工人员方可进入学校施工。
二、建设单位要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在不影响学校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的前提下。施工现场的布局和工序安排应考虑噪声和照明控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避免干扰师生的作息;土方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按规程操作,不得在学校内外洒落。同时,应采取措施避免灰尘。
三、施工人员不准随便到学校教学、工作和生活区及其他无关场所进行活动。外地施工人员必须办理相关证件。禁止非施工单位人员在施工现场逗留。施工现场禁止聚众打牌、喝酒闹事、传播淫秽物品。禁止施工人员在非施工区域走动,禁止与学生和教职工发生冲突。
四、施工单位应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安全规章制度,接受学校和上级的安全检查和监督,自觉维护学校的安全。
5.学生上学期间,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警示学生远离施工危险区域,并提醒学生课间不要在施工危险区域逗留或玩耍,以防发生危险。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施工项目,要进行封闭,施工人员要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六、施工单位要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并与学校保持密切的工作联系,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施工前,乙方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设备必须到位,安全措施有效;否则,不允许开始操作。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的任何安全问题,甲方概不负责。
七、施工车辆进出学校时注意校园交通安全,一定要慢速行驶。大型机械的进出应事先与学校协商。学生上课和用餐期间,禁止一切车辆进入校园。必须封闭道路施工时,必须征得学校同意,并在路口设置明显的提示标志。
八、脚手架、基坑支撑、塔吊、电梯等大型机械安装必须有上级主管安全部门批准的施工方案,各种施工机械合格证、检验合格证和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杜绝高处空坠物、土方坍塌等危及学校师生人身安全的施工安全事故。
九。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责令违反安全规定的施工队伍停工整改。施工现场的围挡应当整洁,临街和重要部位应当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设置,并确保安全和美观。施工标语的内容应得到施工单位的认可。现场布局合理整洁,各种材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定点堆放,及时清运。严禁在施工现场外堆放材料和垃圾。
X.违反这些规定,学校可以通过施工单位或直接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如不按期整改,学校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或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凡与施工有关的危及学校师生人身安全的安全事故,均由施工单位承担。
12.甲方为乙方提供三通一平,工程完工后因便道需要拆除的校舍由乙方负责恢复。由于需要开新的投料口,乙方将派人看守。上课期间,晚上必须锁好喂食门。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学校一份,建设单位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甲方单位:(盖章)甲方负责人:
乙方:(盖章)乙方负责人:
20xx年3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