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标兵事迹材料(1)
Xx,女,中共党员,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毕业,1999年进入法院工作,现任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
她总是耐心的倾听者、温和的引导者和热心的调停者。神圣的法庭不可能是当事人随意发泄情绪的地方,但在法庭前庭的背后,她总是耐心倾听他们的声音,通过正式或非正式的谈话、与他人的聊天,了解当事人的感受,从而做一些温和的疏导。
她叫xx,咸阳中院女法官。2014年个人结案92例,居全院第一;2001年结案两例,也是医院排名第一。2010年获得咸阳市“巾帼标兵”荣誉称号,2001年被咸阳市委市政府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
善于把握案件的社会影响,从大局出发树立审判思路,确保承办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太咸阳玻璃有限公司是咸阳市新引进的最大台资玻璃生产企业,该企业与兴平市宇翔天然气公司供气合同纠纷案正在审理中。省委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双方企业的经济损失和对陕西省投资环境的负面影响。她感到责任重大。她加班阅卷,了解案情,梳理办案思路,撰写庭审报告和案件风险评估报告,多次组织双方业务代表面对面讨论解决问题的办法。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化敌为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作为普通人的一员,法官应该充分理解和感受人民的疾苦,并给予最大的真诚。在做好审判工作各个环节的同时,也要学会设身处地,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的利益着想。只有这样,当事人才能尊重和理解法官的工作。在办案中,她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自觉把审判工作融入到“两学一做”的生动实践中,以帮助当地企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为己任。她成功审理了数百起在咸阳有较大影响的案件,为企业挽回了上千万的损失。
法院标兵事迹资料(二)
张xx,男,中共党员,1996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1997年被分配到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现任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办公室法官。
张xx如其名,朴实谦和。熟悉他的人都说他平易近人,说话时语气温和,但却清晰、干脆、利落,句句入心。他是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名普通法官。2001年审结国家赔偿案件、行政一审案件和行政二审案件92件。
有一次,父亲被两兄弟无休止的轰炸逼得,私下立下遗嘱,给兄弟俩一套房子。然后是两兄弟之间长达八年的遗嘱之争。为了缓和矛盾,妥善处理这场纠纷,他首先找到了双方利益的平衡点,多次通过电话与兄弟俩及其代理人联系沟通,多次找社区的老干部、党员、群众代表做工作,与兄弟俩谈心、谈法,经过半个多月的努力,一切都有了回报。两兄弟被他对工作、案件、当事人的敬业精神深深打动,最终达成一致。
张xx同志作风踏实,工作认真负责,赢得了组织的信任和群众的良好口碑。多年来,他一直被我院评为先进个人和优秀共产党员。2014年,荣立三等功一次。2013年、2014年、2001年连续三年被评为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先进个人。在荣誉面前,他并不满足。他以荣誉和掌声为动力,严谨务实,一步一个脚印,在审判岗位上更加勤奋地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