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乙方提交并批准的相关展览文件,甲方同意租用第号展厅。交给乙方持有?展(展)会。
二。乙方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管理条例》和《北京市消防条例》,做好展览(展销)的防火防爆工作,有序安排展览(展销)的展销和撤展,疏导观众,防止人身伤亡。
三。展会期间,乙方应成立展会临时安保组织。按照“谁承接工程,谁负责”的原则,确定消防责任人,安排足够的消防人员,明确任务,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展会(展销)安全顺利进行。
四。甲方负责提供消防设备和器材。所有参展的乙方安保人员应了解展区的结构布局、消防设备和器材的位置,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了解扑救初起火灾的知识。展览工作人员应知道如何使用灭火器和消防设备的位置,并熟悉火灾报警电话。在没有火灾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使用消防设备和设施。
5.乙方不得在展区内使用汽油、酒精、稀释剂等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使用明火、吸烟、碘钨灯和高压汞灯等高温灯具;严禁使用电熨斗、电炉等电热器具。
不及物动词乙方展板与墙壁的距离不小于0.6m,通道不小于3.0m展馆展位的高度以米为限;展厅出入口不得设置摊位和摆放物品。保持展区内的人行通道、防火距离和出入口畅通;包装废弃物应及时清理。
七。乙方必须遵守《全国农业展览馆布展建设管理规定》,展位建设应按照经审核的设计及相关资料进行,不得擅自变更。
八。甲方应对展区内的所有电气设施实施统一管理和分配。在电气施工中,乙方应严格遵循电气工程安装标准,电气设备的连接和使用必须由电工操作;施工电工必须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九、展览会禁止销售烟花、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如果需要展示化学品等物品,必须使用替代品;压力容器不得加压。
X.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展览(展销)开幕前,必须经消防主管部门验收,确保展览(展销)的消防安全。
XI。如乙方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甲方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乙方应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如发生重大人员伤亡或火灾事故,乙方及相关人员也将承担法律责任。
十二。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规定期限届满后废止。
十三。本协议一式三份,除报北京市消防局备案外,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本协议于xx年xx月xx日签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