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我校初中学生能够顺利参加中考,保证中考期间其来往的安全和秩序,使学生达到考试水平,圆满完成中考任务,领导考试小组的教师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组织考生按时参加考试,全程护送。做好考生往返交通,安排好乘车位置,督促学生有序乘车;考试结束后,安全带回或交给学生家长。严禁个别考生在外滞留。保证考生往返交通安全。
2.安排好考生的生活和住宿。把每个学生安排到每个房间,安排好学生的住宿桌和餐桌,要求学生按照规定住宿和就餐。
3.负责考试期间考生的食品安全管理。做好学生住宿和食品安全的防范工作,发现隐患及时与寄宿处负责人联系,禁止学生外出就餐、吃不卫生的零食、喝冷饮,确保学生饮食安全。
4.做好考生考前教育工作。对考生进行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应试技巧等方面的教育,绝对保障每一位考生的人身安全;让考生熟悉考试规章制度,提醒禁止入场时间。
负责及时联系迟到考生,确保考生按时参加考试。
6.让考生明确两个禁止:一经录取,禁止考生在考试结束前离开考场。特殊情况下,另一名派遣老师必须全程陪同,处理突发情况;禁止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7.考试期间,送考老师中午不能有饮酒娱乐活动。
做好学生日常生活和考试必备物品的检查保管工作。
9.负责督促学生休息,按时考试。实行“三点点名”:晚餐点名(早中晚)、睡前点名(午休晚)、考试点名(考前考后)。
10.参加考试的老师要自始至终待在考点,处理突发事件。考试期间,参加考试的教师不得离开考点。
1、做好上下联系,24小时开机,做好与校领导和家长的联系,协助处理相关事宜。及时向校领导汇报最新情况,并协助考点处理相关问题。
上述负责人和相关教师要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每一位考生顺利参加每一场考试。因工作疏漏、组织不严、管理不严、措施不力影响考生考试或造成重大事故的,追究相关责任人和负责考试的教师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