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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居老人生活调查报告,独居老人生活状况调查

独居老人生活调查报告,独居老人生活状况调查

一.导言

当前,我国正在经历深刻的社会转型,城市化进程加快,劳动力流动频繁,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影响了丧偶老人的生活安排。从变化趋势看,我国独居的丧偶老人比例持续上升,与已婚子女同住的比例逐渐下降。根据1990年、2000年和2010年的人口普查数据,城市6岁及以上丧偶老人独居比例分别为1.3%、24.7%和37.6%。在农村,这一比例也分别达到了1.2%、17.4%和2.9%;2017年第四次全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调查数据显示,我国6岁及以上丧偶老人独居比例已达41.7%。作为决定老年人生活照料和精神关怀的重要因素,丧偶老人生活方式的研究对其养老具有重要意义。

二。文献评论

家庭社会学家从文化影响理论的角度,认为儒家传统文化对中国和其他几个亚洲国家的亲子生活安排有重要影响。在儒家文化体系中,子女视孝为天职,不孝行为不仅会受到道德的强烈谴责,还会受到国家法律的严厉惩罚。已婚子女与父母同住,从情感和实际行动上体现了对父母恩情的回报,也算是“养儿防老”愿望的最终实现。目前,传统的孝道已经改变了。根据对华北农村代际关系变迁的考察,发现传统代际交换关系的维系力量和存在基础已经完全改变,农村传统孝道有所弱化。父权制虽然没有完全让位,但已经逐渐淡化;孝敬子女父母失去了优先地位,取而代之的是新型的夫妻关系和年轻人的文化。因此,传统伦理的弱点可能会在某种程度上促进父母与子女的分离。与此同时,老年人本身的偏好也在发生变化。城市老年人更倾向于独立生活或入住养老机构。2017年第四次全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数据中,约1/3的农村老年人表示不愿意长期与子女同住。即使是失能老人,也有超过1/4的人更愿意独居或只与配偶同住。从现实需求理论来看,许多研究表明,父母的生活照料需求,如疾病或身体功能受限、丧偶等因素,与亲子共同生活有正相关关系。对于老人来说,父母和共同生活的子女可以得到日常的照顾,在生病或紧急情况下更容易得到帮助。有学者认为,已婚子女与父母同住主要是为了满足子女的需求。简而言之,亲子同居可以看作是长期代际交换的一部分,老年父母和子女满足彼此的需求。从家庭资源理论的角度来看,经济状况的改善使得老年人更容易独居。父母资源越多,独居的可能性越大。也有学者从子女的角度来解释独居老人的问题,认为子女减少或迁移导致的亲属资源缺乏是独居老人比例上升的主要原因。此外,学者指出,住房对代际同居有影响,住房短缺是导致大家庭维系的原因之一。一些后续研究认为,住房对代际同居有双向影响,可能既鼓励子女婚后与老人同住,也可能使他们分居。子女因住房紧张对父母的依赖是成年子女与父母同住的重要原因。如果父母有多套房子,其已婚子女更有可能独立生活,更有条件,所以独居概率增加。

三。数据

本文使用了2017年全国老龄办组织的第四次全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以下简称“第四次调查”)的数据。此次调查是迄今为止中国规模最大的老年人口调查,首次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港澳台除外)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样本覆盖466个县(市、区)、164个镇(街道)、746个社区(村)。调查对象为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的60周岁及以上的中国公民。方法采用分层抽样、多阶段抽样、PPS抽样和其他抽样方法。获得的样本是近似自加权的,并且样本具有全国代表性。样本量为22.36万,抽样比例为1‰。实际采集样本22.27万,有效样本22.017万,样本有效率9。%.本文的分析样本为6411名60岁及以上的丧偶老人。

四。结论和政策建议

通过对数据和变量的专业分析,得出结论和政策建议。

(1)结论

本文从宏观(社会变迁)和微观(父母子女)两个层面探讨了同住或分居的形成机制,从而为判断丧偶老人居住安排的变迁轨迹提供依据。通过对现有研究成果的梳理,笔者认为丧偶老人的居住安排主要受父母子女需求、家庭资源和个人偏好的影响。以此为出发点,提出三个研究假设,并利用2017年第四次全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数据进行相关实证分析。结果如下。

(1)与儿孙同住仍是我国丧偶老人的主要生活方式。从城乡和性别来看,半数以上的丧偶老人与儿孙同住,但独居比例达到了41.7%。

(2)丧偶老人的生活安排受父母与子女之间需求的影响。父母与后代之间的需求越小,父母与子女独立生活的可能性就越大。在这项研究中,生活自理能力越强、经济状况越好的老年父母,独居的可能性越大。

(3)丧偶老人的生活安排也受到家庭资源的制约。如果他们拥有住房,对老年人的适应性高,他们更有可能独自生活。

(4)儿子数量对丧偶老人的生活安排有显著影响。多个儿子意味着丧偶老人更有可能独自生活。女儿数量对丧偶老人生活安排的影响仅在农村地区显著。与儿子不同,有多个女儿的丧偶老人不太可能独自生活。

()从年龄维度看,丧偶老人的居住安排呈现倒U型轨迹。独居的可能性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加,在岁左右达到高峰,之后趋于下降,也就是回归子女家庭或者入住养老机构。

(6)在生活后期,在客观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自主权的丧偶老人倾向于独居,以避免因同居而产生的家庭矛盾。自主权越大,孤寡老人独居的可能性就越大。

(2)政策建议

老龄化是指创造条件和机会,让人们实现自己的潜力,按照自己的需要、愿望和能力生活。

一是为生活能自理、无房的孤寡老人提供福利房或廉租房,解决“有房住”的问题。

二是考虑到老年人的特殊需求,对目前独居的丧偶老人的住房进行适老改造,让行动不便的丧偶老人走出家门,融入社区,从而缓解他们的孤独感和孤独感。

三是加快社区养老服务建设,注重社区养老服务的供需衔接,确保孤寡老人能够以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度过晚年,缓解日益严重的老龄化和少子化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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