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释
由于井下掘进煤直接上矸石山造成资源浪费,根据矿井原煤管理会议纪要,决定采用地面回收的方式,由重庆黄愚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回收。为确保原煤回收的安全,王矿委托运输工区与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以下安全协议。
二。王匡运输工区安全措施
1.回收队进入矸石山底部的边角堆场时,必须与运输工区调度联系。征得同意后,才可以去捡煤,挖车皮。否则,禁止工作。
2.在底角调车时,运输工区的车工必须向矿车前方发出信号,提醒捡煤和挖车皮的人员注意。确认无危险后,方可进行调车工作,防止矿车伤人。
3.采煤期间,严禁任何车辆进入底角,回收队清出的空车皮必须及时由运输工区运走,避免空车辆积压,影响矸石山正常流通。
三。回收团队采取的安全预防措施
1.回收队进入接煤挖车皮作业前,要指定专人召开班前会,落实安全责任,明确分工,做好自保互保工作。
2、回收队由专人负责与矿调度联系,协调捡煤工作,定时进行,严禁在矸石山巷正常挂钩期间捡煤挖车皮。
3.在取煤和挖车皮期间,必须有专人负责工作地点周围的安全检查。如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他们应立即发出信号,撤出操作人员,以避免各种事故的发生。
4、捡煤、挖车皮必须在指定的安全区域工作,即从底角到40码区域。严禁在其他区域从事捡煤、挖车皮工作。
捡煤挖车皮前,必须在矿车停稳后将其遮盖,并在矿车前后铺设临时阻车器,方可捡煤挖车皮,防止其他矿车滑动碰撞。
6、严禁作业人员在捡煤挖车皮时打闹和酒后上岗。
7.在接煤挖车皮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违反矿内运输管理相关规定的,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矿运输工区不承担任何责任。
2.双方单位都要组织学习安全措施,落实安全责任,按手印签订安全协议,严格执行安全协议中的有关规定。
双方确认对上述担保协议条款无异议后,签署本协议,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