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司汤达的《红与黑》这本书不仅向我们展示了一场病态爱情的悲剧,也向我们展示了红色道路势力和黑手党势力统治下的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陋。纵观他极其短暂却又动荡不安的年轻生命,有太多的矛盾和复杂。
人们对此可以做出很多判断——这是一个私人小业主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众说纷纭,但都有道理。我觉得说连是一个个人主义的野心家很好,但说他是一个追求幸福却不幸误入歧途的人更准确。这种被误导的性质不是简单地采取某种社会道德措施,而是来自于他心灵深处的矛盾本质。做家庭教师,有高等教育背景,与情妇有染,揭露枪杀情人,被判死刑,是他的人生骷髅。“追求”快乐,“热情”和“毅力”表现出近乎反对阶级差异的英雄气概,令人感动有血有肉。
作者通过淡化物质描写,突出精神追踪,强化了连楚在青春冲动下追求“英雄梦”的体验,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闲散青春的反抗。表面上看,年轻有为的于连是被病态的爱情毁掉的,实际上是被当时病态的法国社会毁掉的。斯坦达说:“一个人的幸福不是取决于智者眼中事物的样子,而是取决于他自己眼中事物的样子。”入狱前,玉莲爬上了社会的“竹竿”,用别人的眼光看事情(聪明人都是别人),所以他想30岁当司令,或者年薪10万的主教;他应该受到巴黎美女的青睐,勾引征服贵族女性是他的“职责”。他想挤进上流社会,按照授予他十字架的政府的意志行事,并准备好得到满足。他沾沾自喜,甚至真的以为自己是某大贵族的私生子。这些都是“智者眼中事物的表象”,也就是他人的认可,社会的认可,也就是所谓的“志”“志”。
即使他犯了罪进了监狱,他仍然可以逃脱,他的上诉仍然可以被接受。如果他放弃了尊严,屈服了,他仍然可以成为拉莫尔侯爵的女婿...也就是说,福利神父说得有道理。连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确实是一种“自杀”。然而,看看于连在狱中的表现,读者不禁认为于连的“成功”并没有给他带来幸福,而他的失败却促使他走上了幸福之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