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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的人大代表有多少人,人民网两会建议

两会的人大代表有多少人,人民网两会建议

近日,全国两会爆出NPC代表的最佳提案,即十一届全国人大召开前夕,NPC代表王全杰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一份关于党政官员财产公开的提案。这是五年来王全杰第三次提出这样的提案和建议。这个建议一提出,立即在全国引起了轰动。三天之内,超过200家报纸和网站转载和评论,读者和网民鼓掌,称之为最好的NPC提案。今天在这里转载这份提案全文,广大网友可以评论一下它是否能真正成为全国人大200年来最牛的提案,说它牛,到底牛在哪里?2000年2月2日下午3点,我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提交了“公示财产”等提案,2月2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提案文本。

关于将官员收入申报制度改为财产公示制度的建议

目前,在我国社会的一些主要领域,领导干部的腐败现象仍然相当严重。以权谋私、收受贿赂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据介绍,历年来,各级纪委查处0多万人,党纪处分0多万人。然而,实际的损坏比检测到的要大得多。腐败问题已成为举国指责、全民痛恨的社会毒瘤,严重削弱了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和人民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

遏制领导干部以权谋私、敛财,恢复人民对党和社会的信任,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应当引起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充分重视。

为什么党政官员申报收入财产12年收效甚微,甚至出现了边申报边贪污、边提拔的怪现象?关键在于,申报制度本身只是组织监督或机关内部监督,但恰恰是最有力的监督——人民的监督或舆论的监督,在这个最需要监督的关头却缺席了!在现行的举报制度下,其举报内容对公众保密,对其举报内容的审查和监督只是上级机关少数领导的监督,而不是人民群众的监督。即使上级领导真的铁面无私,目光锐利,对情况的了解也总是有限的,所以对他们的监督存在严重的局限性,更何况老上级、老同事不可避免的人情往来?这就使得申报制度陷入了“自己人监督自己人”的怪圈,几乎形同虚设,其有效性是必然的。要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必须引入民众的监督机制。

其他国家的经验证明,世界上最有力、最彻底的监督是人民的监督,我国宪法也赋予人民监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权利。要保证人民群众的监督权,首先要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如果他们知道了,就要开放媒体,把领导干部申报的财产向社会公开,这样才能保证人民群众的监督。

我们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我们党的一贯方针是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我们党历来认为“群众是真正的英雄”,“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事实上,无论个人财产隐藏得多好,都逃不过千千数百万人无孔不入的目光。比如,一个官员有三套房子只公示为两套,很容易让他的第三套房子邻居揭发举报,而这个官员又怕群众观察,不敢轻易以身试法,也不敢虚报。在这种情况下,把领导干部私人财产的监督权下放给广大人民群众,也就是领导干部公开财产或者公开申报财产,应该是最彻底的反腐措施。

官员财产公开申报制度起源于230年前的瑞典。13年,英国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官员财产公开申报法,世界上所有追求廉政的国家都在效仿。目前,包括香港、台湾省和澳门在内的近100个国家和地区实行了这一制度。该制度利用媒体的公共作用,将官员及其家庭成员的所有财产、金融交易、收入和贷款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接受全体公民的监督。难怪美国前总统尼克松抱怨,连换椅子都要小心。各国经验证明,官员财产公示是建立阳光政府、预防贪污受贿、遏制社会腐败的最有效机制,被公认为“阳光法案”和“终极反腐”手段。

值得指出的是,有些国家在实行这一制度时,只称之为“财产申报制度”。这是因为这些国家社会知名度高,新闻媒体透明,宣言同时向媒体公开。

从我们党和国家的性质来说,应该毫无顾忌地实行财产公示。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的党政官员是公仆,是人民的公仆,他们的行为是光明正大的。面对我们的委托人——人民大众,我们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有哪些私有财产不能向人民公开?就连西方资本主义社会那些代表资产阶级利益、压迫人民、剥削人民、限制人民权利的官员,也敢公开自己的财产。我们这些受党教育多年、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对主子有什么好隐瞒的?

无论从世界反腐败的经验,还是从我们党的性质来看,我们都有必要将现行的“申报制”发展为“公示制”。这是人民的需要,是社会的需要,是保持共产党先进性的需要。国情、党情、社情、民怨、民心、党心,需要我们下定决心,尽快推出这一被世界各国证明行之有效的终极反腐制度。

为此,我们建议:

1.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尽快组织专门小组,研究制定《领导干部财产公示法》。所有向上级组织申报的收入和财产,都要通过媒体、网络或通过有效渠道向社会公开,让人民群众可以查询。

2.与此相适应,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存款实名制和账户实名制、股票和股权实名制、商业保险实名制和不动产交易实名制。每个公民都有一个独一无二的全国性个人账户。个人实名以外的一切有形无形资产、境内资产、境外资产都是非法资产,应无条件归全民所有。

3.在财产公开制度实施的前半年,要在全国设立赃物返还账户,在全国开展匿名、编号、存档、可核查的赃物返还活动。无论赃款赃物的数额和来源如何,返还的物品受法律保护,所有罪行和错误都被赦免,绝不追究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对返还的物品无条件保密。

4.由于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继承和财产捐赠制度,领导干部公开申报的资产应包括其直系亲属和所有家庭成员。

与外国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合作建立阳光资产信息社区,随时查询官员和全体公民的海外资产。

6.对领导干部超出正常寿命的资产,实行资产托管制度。任职期间,官员不得参与资产的融资和运营。

7.加强反腐机构建设,参照《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规定,建议我国接受官员财产申报的机关从政府机关中独立出来,最高机关由全国人大直接领导。

修改刑法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刑罚规定,加大对官员隐匿资产的处罚力度;立法奖励公民对官员隐瞒财产的举报行为。

只要我们真正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摒弃那些身外之物的既得利益,真诚改革,下定决心,经过五到十年的努力,就一定能够形成一个惠及子孙、百年大计的根本社会制度。这是时代的要求,人民的期待,历史的使命。宣布我,并赢得成千上万人的信任。作为人民公仆的党政官员都不愿意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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