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受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担任
项目建设项目负责人应当组织和管理项目建设。我承诺如下:
1、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建筑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施工,对施工项目的施工安全负责。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依法承担相应的施工安全责任。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经过安全文明施工培训,合格。
3.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各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
4、按国家标准和范围提取、使用施工安全费用,专款专用。
为施工人员提供规范的生活和生产工具及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工作环境和安全文明施工条件。采用的安全技术措施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使用的起重机械和辅助工程设施应当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施工现场符合绿色施工要求,地下管线、地下工程和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采取的保护措施安全可靠。
7、根据工程规模和技术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他相关负责人应对项目进行现场检查,确保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施工期间,中标项目经理将进行现场倒班工作,全面掌握工程施工的安全情况,做好倒班工作记录并签字存档备查。
日常施工前,项目经理应组织对施工中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做好排查记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安全隐患未消除的部位和受影响的区域不准施工,安全隐患未消除的设备和设施不准使用。
9.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破坏事件的零目标管理,采取危险源辨识和控制。施工前,调查工作环境和安全生产条件,并签发合格的作业指导书。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中派专人检查。如发现违章指挥作业、事故隐患、环境质量破坏等情况,及时予以纠正。对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部分施工作业过程或重大危险部位进行现场监控。
10、项目施工安全管理信息与施工进度同步记录,并保证真实、准确、完整。
11.施工前识别国家规定的高风险分部分项工程,并向施工单位提供高风险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对风险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风险超过一定规模的分部分项工程组织专家论证,经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组织实施。
12.对于国家规定的高风险分部分项工程,在重大风险点施工前,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参加施工单位组织的重大风险点施工条件验收;施工期间,本单位负责人将值班参与相关问题的协调和解决;施工结束后,参加施工安全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告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13.对高风险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行视频监控,监控数据保存至工程验收。
承诺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