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马村区在市监察局的领导下,始终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区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开展执法监察,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区域环境保护、土地利用等领域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使我区“发展、改革、稳定”。
一、2012年主要工作
2、开展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创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工作机制,变“事后治理”为“早期预防”,重点在“预防”二字。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并发布了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工作流程图,规范了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工作。2012年,对南水北调集中安置小区排水、雨水、道路工程、九里山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办公楼建设工程、马村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等30多个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进行了全程监管,涉及金额4亿多元。
4、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围绕国务院提出的“安全生产年”,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在春节、两会、春季(4-6月)、安全生产月、国庆期间开展了4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应急救援、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关闭煤矿等7项专项整治行动。查出各类安全事故隐患92处,下达限期整改指令133份,隐患整改率达1000。协助相关单位关闭非法洗沙场所4处;我们打击了17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6.开展自收自支项目执法监管。
一是停止党政机关集资建房,清理非法集资合作建房活动。下发《关于制止党政机关集资建房和清理非法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组织全区42个党政机关对200年以来的集资建房项目进行自查,未发现违规问题。二是开展行政事业单位门面房租赁专项检查。制定了专项检查方案,对全区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前厅租金收入财务情况、租赁管理协议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涉及单位7家,发现问题3个,整改问题3个,收缴违纪资金1万元。
在上述检查中,自查办案件的同时,我还参与了南水北调工程拆迁、入学考试、秸秆禁烧、征兵等监督检查工作。
二。今年工作
2011年,马村区普法办将继续按照市普法办的安排部署,围绕中央提出的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积极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执法监督。
(一)当前工作进展情况
1、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实行综合评分制。一是建立招标代理机构诚信档案,主要包括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与招标人串通、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损害投标人利益等六个方面;二是建立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制度;三是建立招标代理机构民主评议制度;第四,采取随机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制度;第五,实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廉政责任制;第六,年终考核制度;
2.开展自营项目检查。为加强对我区绿化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使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我们结合审计、财政等部门,于2012年对我区绿化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了专项联合执法监督。检查内容包括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是否存在截留、挪用、侵占等六项检查内容。
(2)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区将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执法监督,从源头上预防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发生,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开展计划生育专项资金执法监督;二是监督低保专项资金执法;三是扶贫专项资金用于执法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