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宪法实施中,如何增强党组织和模范党员遵守宪法的自觉性,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理政的总章程。依法治国是依宪治国的核心;法治的核心是依宪执政。我们一再强调宪法的重要性和权威性。但是,如果我们的党组织和党员不能模范地遵守宪法,一些人还是会把宪法当成可守可不守的“软件”,当成“对眼睛没用”的“天书”。因此,要树立和维护宪法的权威,党组织和党员首先必须带头无条件地遵守宪法,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做违宪的、违背宪法原则和精神的事情。
“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任何机关和个人都不能有超越宪法的特权”、“党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这是对党员和党组织的基本要求。特别是在当今依法治国、依法治国的时代,更需要努力提高全党依法执政的能力,善于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善于推进民主法制的法制化、民主化,让更多的人参与国家和社会生活的管理和监督;我们将以自己遵纪守法的模范行动,带领人民不断改善法治秩序和法治环境,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随着依法治国的推进,全党的宪法意识明显增强。相当多的领导干部面临重大决策,首先思考的问题是:是否符合宪法和法律?要遵守的一条规则是:如果符合宪法,你就可以做;如果是违宪,那就不行。尽管如此,仍然有一些人口口声声说要坚决实施宪法,但却无视宪法的规定,在实践中继续做违宪的事情。比如,修改后的宪法规定私有财产要“保护”,但一些地方仍在进行圈地和野蛮拆迁,农民无地可种,居民无房可住。例如,修改后的宪法规定,人权应当得到“尊重和保护”。然而,在一些地方,滥用警察力量、任意逮捕人、延长拘留和其他侵犯人权的行为屡禁不止。这种事情很大程度上是“权大于法”、“官大于法”的思想造成的。有些干部还是习惯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一些人之所以敢明知宪法违宪,还有一个原因是他们认为“只有违反法律的才会被追究,没有违反宪法的才会被追究”;有人管轻微违法,有人管重大违反宪法。做了就做了,不会追究。有鉴于此,必须对症下药,双管齐下:一是组织党员学法,让大家都知道宪法,了解宪法;2.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宪法,也不得以任何借口或托词不遵守或执行宪法。
“宪法大于天。”宪法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没有超越宪法的特权。谁损害了宪法的权威,谁就损害了党的权威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人大要切实加强宪法监督。党员和党组织有违反宪法的行为,既违反了国家的法律,也违反了党的纪律。党的纪检部门也要管,作为违纪问题严肃查处。党组织和党员只有把自律和他律结合起来,才能更有效地遵守宪法,自觉维护宪法权威。
党员应该模范地遵守宪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