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会议是市委、市政府决定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小金库”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动员和部署我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治理工作。刚才财政局魏局长宣读了《××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传达学习,抓好落实。下面,我就下一阶段如何开展“小金库”管理提出三点意见。
第一,提高思想认识
我们所说的“小金库”,也称“账外账”,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应纳入单位财务会计账户但最终未纳入预算管理的各类资金(包括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小金库”的存在危害很大,主要体现在:一是导致收入分配不公。一些“小金库”成为滥发奖金福利、违规报销费用的重要渠道,很大程度上导致单位和部门之间收入分配不公。二是滋生不正之风。一些“小金库”成为请客送礼、挥霍浪费、滋生腐败的主要资金来源,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人民群众反映十分强烈。三是增加企业和老百姓的额外负担。“小金库”的存在,使一些部门和单位把“执法权”变成了“收费权”,助长了“三乱”,直接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管理好“小金库”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第一,管好“小金库”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小金库”不仅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造成财政收入和国有资产流失,而且违背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扭曲了市场对资源的合理配置,削弱了政府的调控能力,影响了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高度,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全局出发,高度重视“小金库”管理工作。第二,管好“小金库”是从源头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必然要求。“小金库”不仅存在于行政事业单位,还存在于社会组织、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容易诱发和滋生腐败。从以往的违纪违法案件来看,很多案件都与“小金库”有关。深化“小金库”治理是我们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契机。我们必须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要求,狠抓源头治理腐败。第三,管好“小金库”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财税制度等改革的必然要求。“小金库”问题的存在和蔓延扰乱了正常的收入分配秩序,加剧了收入分配不公,制约了财税体制改革的深化,影响了财政管理绩效的提高。通过专项治理,切实规范收入分配制度,推进财政、金融和国有资本运营管理体制改革。
第二,明确工作任务
(1)准确理解治理范围。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此次专项治理的范围仅限于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这主要是因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拥有的行政权力、国有资源和财政资金相对集中。如果监管不力,就可能出现“小金库”问题。我们应该起带头作用,树立榜样,积累经验。特别是在当前金融危机仍在蔓延和深化,外部经济环境依然严峻的情况下,中央、省、市出台了一系列扩内需、保增长的政策措施,财政投入大幅增加,更加需要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2)科学把握工作重点。“小金库”专项管理复杂,涉及面广。要注意突出重点,紧盯重点地区、重点部门、重点单位,确保重点检查面积不低于20%。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规定,此次专项治理的范围仅限于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特别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要把有收缴处罚权的单位、教育、卫生、交通、民政、社保、培训中心、报社等单位作为治理的重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确定自己治理的重点问题和环节,积极开展工作,确保专项治理不走过场。
(3)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这种“小金库”治理在政策上有三个突出特点:一是鼓励自查自纠。凡自查自纠存在问题的给予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或处罚的政策。下属单位的内部检查应视为自检。这体现了市委、市政府的信任,也体现了组织上对同志们的爱护和关怀。希望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一定要重视并组织自查自纠,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自查阶段。二是严惩顶风违纪。《实施方案》下发后继续设立“小金库”的,应先免去相关领导职务,再依据党纪政纪处分规定严肃追究责任。这是对举报者的三重奖励。对举报有功人员,按照已查处收缴入库的“小金库”税款和罚款金额的3%-%给予奖励,最高奖金10万元。
(4)坚持整体推进。这项治理工作既要与规范津贴补贴、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节约控制行政成本和支出、加强银行账户监管以及对行政事业单位发票管理和减免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扩大内需和促进经济增长相结合,又要与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税务检查等日常监督相结合。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本着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的原则,整合治理内容和检查力量,充分发挥专项治理的综合效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