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年全市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和信访维稳一起开。市纪委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市纪委、市监察局的领导在百忙之中出席了今天的会议,并将很快发表重要讲话。青健同志作了很好的报告,总结回顾了去年的工作,研究部署了今年全市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任务,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结合实际,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如何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2009年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信访稳定工作,强调几点意见。
一、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1.充分认识当前我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意义。
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建设,是维护教育系统形象、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市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维护教育系统形象、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内容,狠抓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 在党风廉政教育、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查处违纪案件、加强制度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但是,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和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是诱发腐败的各种社会因素依然存在,违纪违法案件在一些地方(单位)时有发生;二是教育乱收费虽得到有效遏制,但源于教育内部的乱收费现象依然存在;三是教育基建项目和大宗物资采购虽已依法招标,但相关工作环节和程序仍需进一步规范;四是少数地方和单位的反腐败工作在思想教育、制度建设、监督管理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个别党员干部成为腐败分子;第五,预防职务犯罪和治理商业贿赂需要深入开展。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将严重影响教育形象,损害教育声誉,阻碍教育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维护教育系统形象、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反腐倡廉建设,维护自身形象,创建廉洁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建设是加强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今年,在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加强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大力树立和发扬良好作风”。“领导干部的作风,说到底是党性问题。纯洁的党性导致正确的作风,不纯洁的党性导致不正确的作风。”近年来,全市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个别地区和单位个别党员领导干部不能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放松约束,有的作风漂浮、学风不正、没有志气、得过且过;有的人观念淡薄,官僚主义严重,工作脱离实际,搞形式主义;有的人大局意识淡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些人生活作风有问题,甚至腐败、违法等等。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领导干部身上,但其负面影响和后果不可低估。因此,必须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切实从思想认识和体制机制上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当前,教育系统要着力强化两个意识,树立两种观念,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努力增强宗旨意识。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教育改革发展问政、问需、问计于民,多做一些顺应民意、解民忧、增民利的实事,努力把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第二,努力强化责任意识。今年是“十一五”教育发展的关键一年。要制定盐城市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全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努力促进基础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因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党员干部和校长要强化责任意识,带头落实责任制,把思想统一到干事业上来,把精力集中到办实事上来,把精力放到落实上来,认真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第三,要努力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察实情,说实话,真抓实干,办实事,求实效,努力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业绩。第四,要着力树立正确的利益观。要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坚持把实现个人追求同实现党的奋斗目标、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紧密联系起来,努力践行共产党人高尚的人生价值,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只有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切实加强党员修养和干部作风建设,着力强化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利益观,才能建设一支有理想有信念认真学习、清正廉洁做事的教育系统干部队伍,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2.全面推进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工作。
进一步深化宣传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首先要立足教育,重在预防。要加强正面引导,紧密联系新形势下教育系统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切实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公仆意识和廉政勤政意识。要大力培养廉洁勤政的先进典型,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弘扬新气象。要积极推动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进一步营造诚信、荣、耻的舆论氛围。抓好警示教育,深刻剖析干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引导党员干部举一反三,从中汲取深刻教训。要继续注重提醒教育,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谈话、训诫,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有效预防。要抓住容易出问题的敏感时期和时间节点,及时向各级领导干部打招呼,常敲警钟,真正做到未雨绸缪,防微杜渐。
进一步深化制度建设,完善源头防腐的体制机制。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建立了一整套预防和惩治腐败的规章制度。这些制度覆盖面广,适用性强,能够约束领导干部滥用权力,预防腐败的发生。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这些党纪国法对预防腐败、构建和谐校园的积极作用。他们要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教育实际,建立和制定一套符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的规章制度,用好的制度来管理人、引导人、约束人。要着力解决“没有制度可用”、“没有制度管用”、“没有制度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各级党政领导要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要按照行政工作分工各负其责。要层层分解、明确、落实责任,做到事有人管、人有制度管、管理无死角、责任不缺位,建立教育系统和学校管理的完整体系和长效机制。要加强对反腐倡廉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行为,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加大对各项廉政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全市教育系统要以招投标、招生、收费、教材订阅、干部生活圈为重点。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推进党务、政务、校务公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尽力向干部、教师、学生和群众公开一切可以公开的事项。
进一步深化惩罚措施,充分发挥惩罚的威慑力。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既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也是预防腐败的重要条件。任何时候我们都不应该放松。对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行政执法以权谋私案件,乱收费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以惩治腐败的实际成效凝聚党心民心。要坚持查办案件与源头预防相结合。通过查办案件,惩治腐败分子,严明党的纪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同时,针对案件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及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充分发挥办案治本的建设性作用,更有效地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