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 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青田县“十二五”规划、我县地质灾害现状。
一.一般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全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按照“预防为主、避防结合、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群防群治体系,加大宣传培训、调查检查、监测预警力度,严格执行风险评估制度,努力提高应急能力;加快勘查治理、抢险搬迁,及时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地质灾害现状
我县地处浙南中低山区,地势西高东低,山势险峻,峡谷深,杂物多。境内火山岩和花岗岩分布广泛,断裂发育,风化强烈,年降雨量丰富,季节性降雨明显。属于省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中的“浙南中低山区滑坡泥石流重点防治区”。近年来,随着极端天气的影响和人类工程建设活动的加剧,该县地质灾害隐患逐年增加,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极大威胁。截至2011年底,全县共排查出地质灾害隐患点14处(含潭坑库区新增点),涉及31个乡镇(含游助管委会)112个行政村,影响人口6000余人。需要防治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9处,其中A类隐患点2处,B类隐患点9处,B类隐患点3处,潭坑库区隐患点10处。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四种类型。
三。地质灾害的特征及诱发因素
根据地质灾害现状和地质灾害的基本规律,我县地质灾害多为中小型,具有范围广、规模小、突发性强、危害大的特点。主要诱发因素是降雨,尤其是强降雨,同时也与人类工程建设活动如采矿、修建水库、修路、建房等密切相关。
四。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我县地质灾害现状、特点、诱发因素及今年气象趋势预测,结合我县历年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段和类型,预测今年我县地质灾害易发期集中在4月至10月,特别是7月下旬至6月下旬的梅汛期和7月下旬至9月下旬的台汛期,是地质灾害易发期和重点防治期。梅汛期降雨量大于0mm,或连续暴雨3天以上,过程降雨量大于100mm的时段,台湾汛期台风影响强降雨发生的时间到台风过后降雨停止的时间,是地质灾害易发期,重点防范。在此期间,山区易发生风化残坡积土层、碎屑岩体滑坡、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采矿、建水库、筑路、建房等人类工程活动引起的强降雨引发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也有较高的发生率。
动词 (verb的缩写)地质灾害防治要点
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的现状、规模、稳定性、危害程度及趋势预测,年我县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如下(详见附件):
(1)甲、乙类地质灾害隐患点。具体有11个地方,包括河东村的山头自然村、山口镇大安村的彭山自然村、陈旭村底的吴山自然村、熊茜村、冯村的坑口自然村、石坪川村(横坑)、吴山村、灵根乡黄坨山村的马岙自然村、鹤城镇陈山村的蒋莎自然村、唐洋乡的西田村、任庄镇的联头村。
(2)地质灾害隐患点。具体为小洲山镇丁坑村、万福乡白岩前村、巨铺乡徐山村铜桥自然村、腊口镇张庄村马岭头自然村、川辽镇石勒村牛埠自然村、大路村山后自然村、黄羊乡地巷村龙潭背自然村和石坪川村中心小学门口。
(3)潭坑库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目前,已经确定了10个地点,主要分布在于北山镇和灵根乡。分别是北山镇马岭桥、葛坑村、万福圩、上贵府、西斜、郎会元口、杨村、白岩村、岭根乡托天平、乌山港。
(四)矿坡和采矿空区。主要分布在黄羊乡钼矿、山口镇野拉石矿等开采矿山和废弃矿山。
不及物动词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防控责任。
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把地质灾害防治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任务,做到责任、人员、投入、措施到位。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交通、水利、农业、林业、建设、教育、旅游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矿业法人和北海水电有限公司负责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按照与县政府签订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的要求,乡镇政府进一步落实责任,完善措施,健全防灾网络,切实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制定预案,落实防治责任。
县国土资源局要会同交通、水利、农业等部门,根据全县“十二五”规划,在总结上一年度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地质灾害现状、类型、规模、危害性等实际情况,制定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年度地质灾害防治计划应当包括地质灾害概况、趋势预测、重点防治期、重点防治点、监测和防灾责任人等内容。,有明确的防治任务、责任人和防治措施,应报县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作为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减灾的指导性文件。
(3)加强调查,完善防灾网络。
对已确定监测的和新发现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或区),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汛前全面排查。分析其发展趋势,确定危险程度,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明确组织机构、预警信号、转移路线、避灾地点和联系方式,并报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时,要落实防治监测员,签订责任书,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或区)设立警示牌,向群众发放防灾卡,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防治网络,做到排查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
(4)落实制度,提高处置能力。
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认真落实值班、巡查、监测、预警预报、紧急避险等制度。在梅汛期、台汛期等地质灾害高发期和多发期,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延伸到基层,将任务和措施落实到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或区)。同时,要确保群测群防网络和预警预报系统的正常运行,切实保障汛期受灾地区群众生命安全。对经常或可能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重要地区,特别是滩坑水库区和采矿空区,要密切巡查、监测,及时预警。坚持日常监测与重点监测相结合,重点防范期间实行24小时监控制度。遇有即将发生的灾害或灾情,及时组织人员开展抢险救灾工作。临时避险搬迁工作要警惕雨后山体滑坡滞后活动的可能性,避免突发灾害性天气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加强宣传,增强防控意识。
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应当将地质灾害防治的相关法律规定和科学知识纳入宣传教育计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舆论宣传和科普宣传。要利用地球日、减灾日、国土日等特殊节日,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和公益活动。这是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的难点和重点。要继续把宣传教育的重点放在基层,以分散或集中培训的形式开展实地演练,不断提高全社会和全民的防灾减灾意识,特别是危险地区群众的防灾自救能力。
(六)调查评估、灾害来源
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城市规划、工程建设和实施旧村改造、新村选址、私人建房等建设项目,要及时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从源头上预防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要加强对新增地质灾害的调查评估,及时摸清各时点的现状特征,评估稳定性和危害程度,提出措施建议,督促落实到位。
(七)加大力度推进搬迁治理。
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要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任务要求,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治理、应急排险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12月底前,力争启动山口镇彭山村第二批安置户建房,完成鹤城镇山头村集中安置点场地平整和挡土墙边坡施工,完成唐阳乡西田村、小洲山村丁坑村等两项治理任务,川辽镇石勒村、任庄镇联头村等两项应急抢险任务。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推进全县废弃矿山治理,确保完成3%的治理任务,及时消除和减少矿区地质灾害隐患。同时,要按照地质灾害“三同时”的要求,加强对配套建设的边坡治理工程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