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高应对冰雪、大雾、暴雨等恶劣天气的能力,最大限度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以党的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关爱生命、以人为本、快速处置、安全畅通”为工作原则,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有效预警、统一指挥、积极应对、安全保障”的恶劣天气应急工作机制为基础,最大限度地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和大范围严重交通拥堵,切实保障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第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市政府成立了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上任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为副组长,市公安局、交通局、城建局、气象局、民政局、卫生局、广电局主要负责同志及各县区人民政府主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面,有一个办公室,也是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市交通局副局长为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全市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各县区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
三。工作原理
1.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原则:在市灾害性天气交通管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本辖区灾害性天气条件下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分工协作原则: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明确任务,分工负责,协同工作。
3.快速反应、资源共享原则:县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做到预警、快速反应、快速处置,保持高效畅通的沟通渠道,共享信息和物资资源。
四。各部门的处置措施和职责:
(1)一般恶劣天气下的交通管理和处置措施。
各县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加强对积水、积雪、结冰、陡坡、急弯、桥梁、涵洞等重点危险复杂路段的巡查。,并组织人员清除积水、积雪、结冰等。必要时防止重大交通堵塞和交通事故。
(2)恶劣天气下的交通管理和处置措施。
出现严重恶劣天气时,由市恶劣天气交通管理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协调相关县区政府和职能部门采取措施并进行处置。县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是:
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迅速组织公安、交通、卫生、民政等相关部门和当地群众采取交通管制、车辆分流等措施,加强交通疏导,抢救被困群众,恢复交通设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市公安交警部门要及时掌握道路行驶环境,科学疏导交通,全力疏导交通,确保交通安全;恶劣天气条件下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后,要及时指挥、协调和组织事故现场的工作;加强主要道路巡逻执勤,减少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保障各类救援机械和其他参与救援的车辆畅通;对恶劣天气下难以通行或者容易引发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路段,及时采取交通管制,合理进行交通分流。
市交通局应当组织有关人员喷洒融雪剂或者沙子、炉渣等。主要路段、桥梁、涵洞等。,组织专业救援队伍和设备,尽快清除道路、桥梁等影响正常交通的冰雪和积水;对重点危险路段和暂时无法通行的道路,安排人员值守;督促客运、货运等运输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全面监管车站班车收发,确保进出车辆状态良好,防冻防滑设备齐全有效,确保司乘人员技术熟练、安全可靠;妥善安置因车辆损坏、超员、危险路段不通等原因滞留在路上的乘客。,并负责调配车辆接送押运。
市气象局负责全市重大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及时向社会发布恶劣天气信息,并将情况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城建局负责组织社会力量清除城市道路、桥梁冰雪,疏通排水沟、下水管道,及时清除路面积水积雪。
市广电局负责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时发布恶劣天气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引导民众选择路线和时间;引导全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恶劣天气条件下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为因恶劣天气受阻的广大司乘人员运送保暖和生活等必要物资。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队对因恶劣天气受阻的群众进行医疗救助。
动词 (verb的缩写)要求
1、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对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安全管理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依法、积极、忠实履行职责。
2.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的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遇到严重灾害性天气,主管领导必须现场指挥,绝不允许有慢作为、推诿扯皮、不服从指挥调度或不负责任的现象。对因失职或工作不力、疏于防范和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追究责任。
3.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指派专人收集和上报交通安全信息,加强信息反馈,确保政令畅通。
4.市公安局、交通局、城建局、气象局、民政局、卫生局、广电局等成员单位。应当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恶劣天气交通管理应急工作期间的联络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