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对局部暴雨灾害进行应急处置,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防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职责》等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
当当地突发暴雨灾害时,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研究情况,根据险情和灾情迅速决策,由县防汛指挥部下达启动预案的命令,由当地乡镇政府实施。
一、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
在市、县防汛指挥部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及时掌握重要气象信息,进行雨洪预警,传达上级机关抢险救灾的指示和命令,积极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单位的抢险救灾行动,收集、整理、上报雨情、水情、险情、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
二、乡镇人民政府、县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灾职责。
当地发生强降雨,造成农田、道路、公路、饮用水、电力设施、通讯设施被冲毁,房屋倒塌,或南部山区发生山洪、泥石流、滑坡时,各乡镇政府、县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要积极行动,大力配合,按照各自职责,齐心协力抢险救灾。
1、乡政府。
防汛第一责任人的乡(镇)长、村主任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抢险救灾,处理突发事件,调查了解灾情,迅速组织乡(镇)村干部、排洪机械泄洪排险,紧急转移群众,妥善安置无家可归人员,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尽快恢复受灾群众生产生活,并迅速向县政府、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2.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迅速派人到灾害现场处理险情,帮助群众撤离危险区域,使用市政工程设备,疏通排水管道和泄洪通道,确保排水和排水管网畅通。并向县政府和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情。
3.国土资源局
迅速派出应急调查组赶赴灾区进行地质灾害调查,组织乡镇紧急转移受威胁群众至安全地点,并在规定时限内向县政府和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情。
4.相关部门
农业部门要抽调人员对农作物受灾面积、种类、程度等进行详细调查核实,协助抢险救灾。
民政部门要逐村排查倒塌房屋和危房,协助乡镇对口搬迁,做好灾民安置,准备足够的救灾帐篷和必要的生活用品,确保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地方住。
交通部门要及时调用机械抢修应急道路,尽快恢复道路畅通。
水务部门应积极为应急救援全过程提供技术指导。
粮食部门要积极为灾民提供粮油。
财政部门应积极筹集救灾资金。
电力部门要及时派人抢修水毁的电力线路。
人民武装部应当动员民兵预备役支援当地乡镇政府抢险救灾。
公安部门要做好抢险救灾中的治安维护工作,防止坏人破坏。
供销、商业、物资部门要准备好抢险救灾的物资和工具,随时待命。
卫生部门要积极做好疫区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
气象部门要加强对强降雨天气的观测和预报,及时发布雨情信息。
广播电视部门应当通过电视及时向公众发布重要气象信息和抢险救灾指令。
开发部门要协助水利部门安排上报水毁修复计划,争取立项。
县电信局、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要保证电话通讯和网络畅通。
教育部门要迅速疏散危房中的师生。
旅游部门要迅速疏散或疏散危险区域的游客。
经贸部门要迅速撤出受洪水威胁的厂矿企业的人员和财产。
林业部门要做好森林水毁统计,积极协助乡镇政府抢险救灾。
三、当地暴雨抢险救灾组织纪律
突发强降雨时,当地政府(乡镇)、村领导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果断组织抢险救灾。防汛行政责任人不得擅离防汛工作岗位,严格执行防汛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传递和发布雨情、水情、险情、灾情信息,迟报、瞒报、漏报、谎报灾情,致使防汛抢险工作出现严重失误的;对不执行本预案、不履行各自职责和防汛抢险指令,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将按照《全省重大防汛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