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是一个山洪频发的县,境内有山、有高原、有河流、有沙滩,其中山区面积2272.7平方公里,占76。总区域的%。由于山区和黄土高原地质环境相对脆弱,人类筑路采矿工程频繁,植被破坏严重,崩塌、滑坡、泥石流、水土流失等地质灾害极其发育。此外,由于埋藏位置特殊,降雨时间空分布不均。山区多年平均降雨量为6.22,暴雨大多集中在7、9月份,导致洪水泛滥,加剧了山洪和地质灾害逐年增加的趋势。据调查统计,全县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1处,有4户147人居住在历史洪水位以下的河堤、沟渠上。严重隐患点涉及7个乡镇。它威胁着一些地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制约着经济的顺利发展。为有效防治全县山洪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山洪灾害造成的损失及其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职责》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县山洪灾害实际情况,制定本防御预案。
一.组织和指挥机构
当当地突发山洪灾害时,由县委、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研究情况,根据险情、灾情迅速决策,由县防汛指挥部发布命令启动预案。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按照方案共同努力,当地乡政府和防汛单位具体实施。
二、工作职责
1.职能部门的职责:
当河道出现突发险情或突发山洪灾害时,由县防汛指挥部下达命令,水务局派人现场技术指导制定预案,当地乡镇负责组织实施。遇突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由县防汛指挥部下达命令,矿管办(滑坡办)派员现场技术指导并制定预案,当地乡镇负责组织实施抢险。
1)、县气象局负责山洪天气监测预报,提前做好强降雨和灾害性天气预报,为山洪灾害防御提供天气预报信息。
(2)县矿管办负责地质灾害的规划治理,全面掌握地质灾害分布情况,确定降雨可能诱发滑坡、塌方等灾害的危险区域,对可能发生的灾害程度和范围进行分析和标记,向村到户发放防灾“明白卡”,加强监测预警,切实做好我县矿山汛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工作。
(3)水利部门要做好山洪预报和各类水利工程的安全防洪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山洪灾害造成的损失。
(4)建设部门要全面掌握山洪易发区群众居住分布情况,加强城乡居民点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严格审批山洪易发区工程项目规划,尽可能建设各类设施,避开山洪危险区。
(),民政部门要做好山洪灾害危险区群众的安置和生活救助工作。
(6)农业部门要做好山洪群众的种子供应工作。
(7)交通部门要做好山洪道路的修复疏通工作。
()、财政部门要做好山洪灾害资金支持工作。
(9)、林业部门要做好山洪中的护林工作。
(10)、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应加强对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及时研究和处理突发性山洪灾害。
(十一)、县粮食局、电力局、人武部、公安局、供销社、商务局、物资局、卫生局、广电局、发改委、电信局、移动公司、教育局、经贸局、旅游局等相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履行县级防汛应急预案。
2.乡镇工作职责:
(1)乡镇长对本辖区防汛工作负总责,全面广泛宣传防汛知识法律法规,做好组织动员干部群众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2)及时组建抢险队伍,抢险抗灾,执行防汛职责和任务。
(3)积极筹集防汛抢险物资。
(4)加强防汛值班,固定防汛专用电话,确保水情、雨情、险情、灾情的迅速传递和防汛抢险指令的执行。
()及时如实统计,迅速上报洪水和地质灾害。
三、山洪灾害报告和处理程序
发生山洪灾害,乡镇政府应在6小时内向县防汛办和县矿管办报告;发生山洪灾害,山区乡镇政府应在4小时内报告县防汛办,平原地区乡镇政府应在2小时内报告县防汛办。防汛办、矿管办、镇防汛办要在1小时内按程序向县防汛指挥部领导和上级部门报告,积极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四。监测和预测
乡镇政府要建立严格的防汛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各级领导的手机要全天待命,确保防汛通讯畅通,及时处理雨情、水情和险情报警。接到强降雨预报的地方,要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及时通知受威胁地区的群众,做好防汛救灾准备。30分钟降雨量超过10的地方,准备启动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派人监测重点滑坡、泥石流易发区的险情;一小时降雨量超过30%的地方,要适时启动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各级党政部门领导要深入一线指挥,果断启动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有序开展抗洪抢险,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预警信号发布方式
(1)山洪突发地质灾害发生时,按照《县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和《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规定的警报方式进行警报。
(2)山区乡镇发生山洪时,采用鸣锣警报。
不及物动词救援和救灾
遇有险情,在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指挥部报告的同时,当地应急救援队伍要迅速投入抢险救灾,确保灾区群众安全,最大限度减少财产损失。
2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和建筑物,应指派专人进行监控和保卫。
当灾害发生时,应首先迅速将被困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
如有人员伤亡,应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并清理和掩埋人畜尸体。
对紧急转移人员做好临时安排,确保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卫生部门做好疾病防控工作。
6.迅速组织力量抢修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
七。保障措施
1.洪水前检查
汛期前,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要对所辖区域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登记,限期处理,消除隐患。必须搬迁的要尽快搬迁,暂时难以解决的要指派专人负责防守。
2.宣传和教育
要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宣传,向社会公布山洪灾害危险区分布范围和相应防御措施,利用广播、电视、公告栏等广泛宣传山洪灾害防御知识。,以提高民众的防灾避险意识。遇险时,有序防、撤、抢。并通过发放明白卡、张贴宣传、培训宣讲等方式提前告知可能受灾的群众。
3.奖励和责任
山洪突发性强,多点分散。因此,山洪巡查监测、险情传递、转移、避险、防抢、救灾的责任要落实到村、组、户、人。各相关镇、部门要将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并将各级责任人向社会公布备案,接受社会监督。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和完善统计报表制度。山洪发生后,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及时核实情况,如实上报。严格防汛指挥部调度和洪水灾情反馈制度,所有防汛指挥部命令由防汛指挥部下达,洪水信息由各级防汛指挥部通过反馈逐级上报,严格执行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纪律。在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中,如果出现因擅离职守、推诿扯皮、指挥组织不力、监测预警不及时、防御措施不落实、阻挠防汛指令执行、隐瞒谎报险情灾情、延误撤离时机等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