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省人大常委会邓维龙副主任,同志们:
今天,伴随着庄严肃穆的司法仪式,我们见证了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宣读任命通知,为我院新任命的29名审计委员会委员、院长、副院长、法官颁发任命书。见证新晋升调整岗位的70多名法官在国旗前庄严宣誓。在此,我代表省法院党组和全院同志,向省人大常委、副院长邓维龙表示衷心的感谢!热烈祝贺被提拔任用的同志们!
在这个庄严而神圣的时刻,我们都一起感受到成功、喜悦和荣誉,也感受到我们的责任、使命和要求。对于已经任命并宣誓的同志来说,职务的晋升是人生的一次飞跃;岗位调整是你职业征程的新起点,意味着你过去的努力得到了党和人民的认可,更重要的是得到了党和人民的期待,你今后的担子更重,要求更高。刚才的庄严宣誓,将鞭策你们进一步提高认识,进一步升华境界,进一步在实践中努力。同样,也激励着我们全体同志不断加强自身修养,不断在思想上改造自己,不断在作风上磨砺自己,不断在能力上提升自己,让每一位同志的人生不断实现新的跨越!
实现人生的每一次提升和飞跃,都需要智慧。法官被认为是有智慧的人,法官这个职业被认为是最有智慧的人的职业。我们共和国的人民法官肩负着公正司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神圣职责。没有足够的智慧,他们将是无能的。我们广东改革开放最前沿的人民法官,更需要有高超的智慧,才能实现争当全国法院全面工作排头兵的光荣目标!今天,我们作出坚定的承诺,做一个明智的人民法官!为此目的:
让我们不断锤炼法官的政治智慧。法官手中的司法权是至关重要的执政权,是党实现依法执政目的的重要支撑。人民的政治智慧,就是要牢牢坚持“三个至上”的重要指导思想,善于把司法办案的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有机统一起来,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指引下,服务大局,服务人民司法。广东法官争当全国法院排头兵的政治智慧,更加突出地要求我们正确处理依法办案与服务大局的关系,把服务大局的基本精神和要求贯穿于审判执行的全过程;更要求我们正确处理严格司法与为人民服务的关系,切实增强对人民法院人民性的理论、情感和实践认同,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进一步增强对人民的热爱,加强对人民的保护力度,弘扬为民之德,开展为民之行;更要求我们努力践行我院党组提出的“三个硬要求”,不断提高服判息诉和结案工作水平,不断增强司法能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让我们不断锤炼法官的法律智慧。法官在依法办案时,总是面临着不断的变数和挑战。因此,人民法官需要具备将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政治效果相统一的法律智慧,能够敏锐洞察社会现实的方方面面和不同主体的利益诉求,在现有法律规范的前提下,智慧化解各种矛盾。做一名具有法律智慧的人民法官,必须不断提高认识和把握大局、社会矛盾、社情民意的能力,准确理解和把握法律的本质,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广东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和窗口,案件数量多、类型新,法官面临的困难和压力更加突出,对法律智慧的挑战更加突出。要立足广东实际,突出做群众工作和实际解决矛盾纠纷的智慧和能力,努力追求服从判决、了结案件的追求;突出把办案质量、效率、效果、形象有机统一起来的智慧和能力,努力实现司法的公正、高效和权威;突出贯彻“调解为主、调判结合”原则的智慧和能力,努力提高调解工作水平;突出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智慧和能力,尊重当事人的实际权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让我们不断锤炼法官的人生智慧。法官是一个高尚的职业,也是一个高风险的职业。它总是与诱惑并存,常常与风险共舞。走一条好的事业和人生道路并不容易。为了实现法官人生的安宁、幸福和进步,使他的人生充满价值和意义,他必须锤炼自己的人生智慧:不断追求崇高。我们以投身于平凡而伟大的人民司法事业为荣,为党的事业、人民的利益和法律的追求而奋斗,为摆脱私欲而奋斗。正确看待得失。平常心对待职位、权力、利益和得失,珍惜职业荣誉和身体健康,珍惜职业健康。永远远离低俗。为了选择法官这个职业,他愿意遵守条条框框,严守铁律,自觉抵制金钱、关系、人情的攻击,不断在精神上净化自己的灵魂,远离红尘中的庸俗。过着阳光的生活。努力提高自律能力,主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光明磊落,清正廉洁。只有这样,才能兑现对党、对人民、对家庭的承诺,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法官!
同志们,让我们永远铭记今天的誓言,珍惜法官荣誉,坚守法律信仰,提升法官智慧,永远做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法律的人民法官,为人民司法事业科学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